天人之際講座(五)─人權與正義 - 法學
By Gilbert
at 2011-11-16T11:10
at 2011-11-16T11:10
Table of Contents
洪建全基金會40週年慶系列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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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講座‧歡迎參加★
時間:
2011年11月19日,星期六下午2:00-4:30
地點:
敏隆講堂‧台北市羅斯福路二段12號9樓
場次:
第五場
主講:
李念祖律師(現任理律律師事務所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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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報名請先加入基金會免費會員* ▏ ▏
▕ ▕ 網址: http://0rz.tw/ERAYU ▏ ▏
▕ ▕ 電話:02-23965505#1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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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題簡介
太史公司馬遷說:「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本項系列,以「天人之際
」為主軸;忝為講者,未通古今之變,未成一家之言,謹以「人權」與「正義」為題,藉
著古今觀念發展的變化,從「天人之際」的角度切入思考,主要是觀察西方所說的「人權
」觀念,在中國傳統思想中的可能理解途徑與軌跡,試著問一問:可不可以從「天人之際
」的「人」來體會理解西方說的「人權」究竟是什麼?
傳統思想中,「天人合一」是一種終極的人生境界。「天人合一」就是「天人無際」,追
求「個人」與「自然」的密合與協調,是「個人」出世地望向自然。傳統文化中,一旦回
眸入世,「個人」即要化入「五倫」的社會關係之中,「人」成為五種「社會關係的集合
」,「個人」就要失去了顯著的位置,陶淵明告誡兒子善待家僕,說:「彼亦人子也」,
多了一個「子」字。意思已與西方的「人」大相逕庭。這點可能是我們不易真正了解西方
「人權」思想的源頭原因之一。
我們不能真正了解西方「人權」思想的另一個源頭原因,在於「權」字的文化誤會。「權
」是「權利」一詞的略稱,「權利」則是外來語的翻譯,不是本土的詞彙,從此也就種下
了正確理解的障礙……。
講者簡介
李念祖 律師
哈佛大學法律碩士,現任理律律師事務所執行長。
時間:
2011/11/19,週六PM2:00-4:30
地點:
敏隆講堂‧台北市羅斯福路2段9號12樓
報名資訊
網址: http://0rz.tw/DpuB3
電話:02-2396550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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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講座‧歡迎參加★
時間:
2011年11月19日,星期六下午2:00-4:30
地點:
敏隆講堂‧台北市羅斯福路二段12號9樓
場次:
第五場
主講:
李念祖律師(現任理律律師事務所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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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題簡介
太史公司馬遷說:「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本項系列,以「天人之際
」為主軸;忝為講者,未通古今之變,未成一家之言,謹以「人權」與「正義」為題,藉
著古今觀念發展的變化,從「天人之際」的角度切入思考,主要是觀察西方所說的「人權
」觀念,在中國傳統思想中的可能理解途徑與軌跡,試著問一問:可不可以從「天人之際
」的「人」來體會理解西方說的「人權」究竟是什麼?
傳統思想中,「天人合一」是一種終極的人生境界。「天人合一」就是「天人無際」,追
求「個人」與「自然」的密合與協調,是「個人」出世地望向自然。傳統文化中,一旦回
眸入世,「個人」即要化入「五倫」的社會關係之中,「人」成為五種「社會關係的集合
」,「個人」就要失去了顯著的位置,陶淵明告誡兒子善待家僕,說:「彼亦人子也」,
多了一個「子」字。意思已與西方的「人」大相逕庭。這點可能是我們不易真正了解西方
「人權」思想的源頭原因之一。
我們不能真正了解西方「人權」思想的另一個源頭原因,在於「權」字的文化誤會。「權
」是「權利」一詞的略稱,「權利」則是外來語的翻譯,不是本土的詞彙,從此也就種下
了正確理解的障礙……。
講者簡介
李念祖 律師
哈佛大學法律碩士,現任理律律師事務所執行長。
時間:
2011/11/19,週六PM2:00-4:30
地點:
敏隆講堂‧台北市羅斯福路2段9號12樓
報名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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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2-2396550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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