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平底鍋擊父事件 - 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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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harlie
at 2008-09-02T04:00
at 2008-09-02T04:00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ahyang ()》之銘言:
: ※ 引述《juotung (想飛)》之銘言:
: : 那你怎麼證明那個「如果」是不是真的?
: : 用假設的嗎?
: 我想你可能連基本的中文與邏輯都有問題。
難怪那些中文和邏輯這麼好的理論
在法律上一點用處都沒有
: 「如果他們講到的是同一個概念『貓』,那我會用同一個詞『貓』來表示他們
: 想到的是同一個概念」,這句話在告訴你的是行文的原則,這在告訴你、通知
: 你我會這麼做,這一點也不是「證明」的對象。這裡沒有證明的問題,只有「
: 保證」的問題。而,我在這件事上信用很好,倒是你在這件事上信用很差,不
: 過你一點也不在意,這也不要緊。
你不是說短時間不會回應了嗎
我想這就是對你的信用最好的例證了
: 在「如果」一詞後面的a:「他們講到的是同一個概念『貓』」,你要我證明a是否
: 為真?為什麼我要證明?A說的話和B說的話是你提的,這應該是你來證明他們用
: 的『貓』是不是同一個概念。我既不認識你說的A也不認識你說的B。
你在閃躲我的問題
我就是在問你:
你要怎麼知道什麼是「同一個概念」?
概念具有公共性
很好啊
那你隨便舉一個例子說明給我看
就拿「高」好了
「高」這個概念大家是怎麼使用來互動的
你難道對自己主張的東西是否符合現實,沒有一丁點的好奇心嗎?
: 而且,證據與證明是個知識論的問題。並不會因為無從證明,所以本體論上A在
: 說的「貓」就「既可以是A在說的貓也可以不是A在說的貓」,換做B也一樣。
我是在救你,你知道嗎?
要你不要去談這麼多的「如果」
試著證明一個給我看
你的保證不值錢的
當然
你如果承認說「對,我就是要我說了就算」
那我會欣然接受你的講法
我同意直觀可以作為一種證明啊
沒什麼好擔心的
: : 你所定義的「公共性」
: : 不是「不用證明」,而根本是「不能證明」
: : (其實證不證明,我看你也不真的那麼在乎)
: : 依你的定義,就算有反例
: : 你也不會發現
: : 因為,你對「同一」個概念的標準,實在太低了
: : 低到到處都是
: : 要我舉例?
: : 「狗」就是啊,「貓」也是
: : 你可以自己翻開字典,從第一頁讀下去
: : 每一個字都是
: : 你只在某一個尺度、精細度下看待問題
: : 所以才會覺得概念的公共性毫無可議
: : 或許
: : 當你用微觀一點的尺度,就會看到我看到的東西了
: 不可能。按照你自己的標準,因為我們是不是用同一個概念沒辦法證明,
: 所以再怎樣「微觀」我也不可能看到你看到的東西。
: 請你更認真的看待你自己主張的標準,如果那真的是標準的話。
我所謂「看到我看到的『東西』」
是指發現概念到處都是斷裂、發現以為概念有公共性不過只是一種「錯覺」
就好比你說動畫那個例子
你不是也在訴諸連續是錯覺、格放才是事實嗎
我發現你也挺會抓住一個小點就大做文章
而不會思考一下有沒有可能的合理解釋方法
你念大學法律系的時候
沒學過法律的各種解釋方法嗎?
有任何一個老師跟你說過,判決書可以單拿其中一個概念就出來鞭的?
真正的重點,反而都被你忽略了
: : 我真的笑了
: : 原來你以為概念是從別人那學來的
: 這句又在曲解我,而且這是老梗了。
: 1.「有些概念是從別人那裡學來」和2.「所有概念都是從別人那學來」。
: 你要認為「所有概念都不是從別人那學來」,我對你要不要這樣認為沒意見,
: 你因為持這種看法,所以覺得1.與2.沒差別,你都反對,非常好。
: 可是別一直把你以為的我的想法套到我頭上,我對你一直作弊栽贓很有意見。
你會認為我搖擺
那是你根本沒有真正理解過我所說的
你念維根斯坦、哈特
會念個幾個小時就認為自己是維根斯坦哈特大師了嗎?
為什麼你會覺得你可以在這幾篇文章中就理解我?
--
法律的亂源:
法官想當神
白癡想當法官
神想裝白癡
http://blog.yam.com/juotung
--
: ※ 引述《juotung (想飛)》之銘言:
: : 那你怎麼證明那個「如果」是不是真的?
: : 用假設的嗎?
: 我想你可能連基本的中文與邏輯都有問題。
難怪那些中文和邏輯這麼好的理論
在法律上一點用處都沒有
: 「如果他們講到的是同一個概念『貓』,那我會用同一個詞『貓』來表示他們
: 想到的是同一個概念」,這句話在告訴你的是行文的原則,這在告訴你、通知
: 你我會這麼做,這一點也不是「證明」的對象。這裡沒有證明的問題,只有「
: 保證」的問題。而,我在這件事上信用很好,倒是你在這件事上信用很差,不
: 過你一點也不在意,這也不要緊。
你不是說短時間不會回應了嗎
我想這就是對你的信用最好的例證了
: 在「如果」一詞後面的a:「他們講到的是同一個概念『貓』」,你要我證明a是否
: 為真?為什麼我要證明?A說的話和B說的話是你提的,這應該是你來證明他們用
: 的『貓』是不是同一個概念。我既不認識你說的A也不認識你說的B。
你在閃躲我的問題
我就是在問你:
你要怎麼知道什麼是「同一個概念」?
概念具有公共性
很好啊
那你隨便舉一個例子說明給我看
就拿「高」好了
「高」這個概念大家是怎麼使用來互動的
你難道對自己主張的東西是否符合現實,沒有一丁點的好奇心嗎?
: 而且,證據與證明是個知識論的問題。並不會因為無從證明,所以本體論上A在
: 說的「貓」就「既可以是A在說的貓也可以不是A在說的貓」,換做B也一樣。
我是在救你,你知道嗎?
要你不要去談這麼多的「如果」
試著證明一個給我看
你的保證不值錢的
當然
你如果承認說「對,我就是要我說了就算」
那我會欣然接受你的講法
我同意直觀可以作為一種證明啊
沒什麼好擔心的
: : 你所定義的「公共性」
: : 不是「不用證明」,而根本是「不能證明」
: : (其實證不證明,我看你也不真的那麼在乎)
: : 依你的定義,就算有反例
: : 你也不會發現
: : 因為,你對「同一」個概念的標準,實在太低了
: : 低到到處都是
: : 要我舉例?
: : 「狗」就是啊,「貓」也是
: : 你可以自己翻開字典,從第一頁讀下去
: : 每一個字都是
: : 你只在某一個尺度、精細度下看待問題
: : 所以才會覺得概念的公共性毫無可議
: : 或許
: : 當你用微觀一點的尺度,就會看到我看到的東西了
: 不可能。按照你自己的標準,因為我們是不是用同一個概念沒辦法證明,
: 所以再怎樣「微觀」我也不可能看到你看到的東西。
: 請你更認真的看待你自己主張的標準,如果那真的是標準的話。
我所謂「看到我看到的『東西』」
是指發現概念到處都是斷裂、發現以為概念有公共性不過只是一種「錯覺」
就好比你說動畫那個例子
你不是也在訴諸連續是錯覺、格放才是事實嗎
我發現你也挺會抓住一個小點就大做文章
而不會思考一下有沒有可能的合理解釋方法
你念大學法律系的時候
沒學過法律的各種解釋方法嗎?
有任何一個老師跟你說過,判決書可以單拿其中一個概念就出來鞭的?
真正的重點,反而都被你忽略了
: : 我真的笑了
: : 原來你以為概念是從別人那學來的
: 這句又在曲解我,而且這是老梗了。
: 1.「有些概念是從別人那裡學來」和2.「所有概念都是從別人那學來」。
: 你要認為「所有概念都不是從別人那學來」,我對你要不要這樣認為沒意見,
: 你因為持這種看法,所以覺得1.與2.沒差別,你都反對,非常好。
: 可是別一直把你以為的我的想法套到我頭上,我對你一直作弊栽贓很有意見。
你會認為我搖擺
那是你根本沒有真正理解過我所說的
你念維根斯坦、哈特
會念個幾個小時就認為自己是維根斯坦哈特大師了嗎?
為什麼你會覺得你可以在這幾篇文章中就理解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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