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付了婚禮攝影訂金,溝通過程讓我想解約 - 法律
By Jack
at 2009-11-01T01:52
at 2009-11-01T01:52
Table of Contents
第一次來這個版~想請問各位法律高手,
兩個多月前我在網路上找了婚禮攝影師,也付了訂金3000元。(全額的20%)
但是因為近日溝通後發現這位攝影師不適任,我想解約,
他不願意退訂金,堅持100%沒收。
距離婚期尚有15天與36天,我不能要求他退部分的訂金嗎?
最近因為婚期將近,攝影師希望能夠見面溝通,
可是聊的過程非常不愉快,所以讓我想要解約。
討論過程中,因為我帶了幾張喜好的風格照片去,
但攝影師在言談過程中從未表示願意配合,都表示「不能保證」能做到我們的需求,
一直強調攝影時取決於當時的人事時地物之條件,兩小時來往都是這樣,
我提出喜歡的構圖或光影,他都解釋那是怎麼拍的,
目的是在於告訴我不保證,不能承諾,因為承諾會有糾紛。
所以我開始懷疑他適任與否的問題,彷彿整場溝通就是告訴我們:
「達不到您的需求應可以先做心理準備」
加上討論時他帶來的作品照片我們愈看愈覺得不滿意,
跟當初在網路上(他只po幾本)看到的有點落差。
我原先欣賞部分相本,加上他想見面溝通,因此覺得沒有問題,就跟他簽訂契約。
結果整場溝通下來只是聽他告訴我們攝影的困難或是需求而已,
甚至回家後用msn上告訴我:
"因為您們不能get my point,所以這天的溝通等於失敗。"
到底是誰要get誰的point啊?溝通不是雙方的事情嗎?
這樣哪等於叫溝通,這個叫做來聽他說話而已。
另外,也因為溝通狀況很不好,我希望可以改變合約中的付款方式,
將原來拍完當日就必須當天付清,照片後續交付,
改成交付照片後才付清最後的20%,我想用尾款來尋求最後的保障。
我知道我這樣很站不住腳,因為我改變合約內容,
但我真的被這場溝通弄得很不能信任這位攝影師,所以我詢問他是否能夠這樣。
雖然他答應我,但是答應之前丟下幾句「希望你們尊重人...」、「我也是人...」
講這個話讓我很生氣,我開始擔心他來幫我服務時的態度,
我與先生已經無法自然的面對這位攝影師了。
這場溝通讓我我認為彼此之間的信任基礎已經消失,
他不適任來擔任我的婚禮攝影師,
我想要解約,他不願退訂金。
他在契約上有註明「訂金做為保留檔期之用途,一經確認,恕無法退還。」
一直拿合約保護他,然後開拍前溝通的不愉快就不理會,我真的很難過。
這個爭議很複雜,因為不是我個人的問題,也不是攝影師個人的問題,
是雙方都有認知落差都有責任,可是我覺得很煩惱,明明他一張照片都沒有拍,
且距離婚期還有這麼多天.....15天與36天,兩場。
消費者保護法不是說飯店訂房一個禮拜前通知取消,還可以退幾趴的訂金嗎?
難道我就這樣眼睜睜的被他拿去所有的訂金?
--
兩個多月前我在網路上找了婚禮攝影師,也付了訂金3000元。(全額的20%)
但是因為近日溝通後發現這位攝影師不適任,我想解約,
他不願意退訂金,堅持100%沒收。
距離婚期尚有15天與36天,我不能要求他退部分的訂金嗎?
最近因為婚期將近,攝影師希望能夠見面溝通,
可是聊的過程非常不愉快,所以讓我想要解約。
討論過程中,因為我帶了幾張喜好的風格照片去,
但攝影師在言談過程中從未表示願意配合,都表示「不能保證」能做到我們的需求,
一直強調攝影時取決於當時的人事時地物之條件,兩小時來往都是這樣,
我提出喜歡的構圖或光影,他都解釋那是怎麼拍的,
目的是在於告訴我不保證,不能承諾,因為承諾會有糾紛。
所以我開始懷疑他適任與否的問題,彷彿整場溝通就是告訴我們:
「達不到您的需求應可以先做心理準備」
加上討論時他帶來的作品照片我們愈看愈覺得不滿意,
跟當初在網路上(他只po幾本)看到的有點落差。
我原先欣賞部分相本,加上他想見面溝通,因此覺得沒有問題,就跟他簽訂契約。
結果整場溝通下來只是聽他告訴我們攝影的困難或是需求而已,
甚至回家後用msn上告訴我:
"因為您們不能get my point,所以這天的溝通等於失敗。"
到底是誰要get誰的point啊?溝通不是雙方的事情嗎?
這樣哪等於叫溝通,這個叫做來聽他說話而已。
另外,也因為溝通狀況很不好,我希望可以改變合約中的付款方式,
將原來拍完當日就必須當天付清,照片後續交付,
改成交付照片後才付清最後的20%,我想用尾款來尋求最後的保障。
我知道我這樣很站不住腳,因為我改變合約內容,
但我真的被這場溝通弄得很不能信任這位攝影師,所以我詢問他是否能夠這樣。
雖然他答應我,但是答應之前丟下幾句「希望你們尊重人...」、「我也是人...」
講這個話讓我很生氣,我開始擔心他來幫我服務時的態度,
我與先生已經無法自然的面對這位攝影師了。
這場溝通讓我我認為彼此之間的信任基礎已經消失,
他不適任來擔任我的婚禮攝影師,
我想要解約,他不願退訂金。
他在契約上有註明「訂金做為保留檔期之用途,一經確認,恕無法退還。」
一直拿合約保護他,然後開拍前溝通的不愉快就不理會,我真的很難過。
這個爭議很複雜,因為不是我個人的問題,也不是攝影師個人的問題,
是雙方都有認知落差都有責任,可是我覺得很煩惱,明明他一張照片都沒有拍,
且距離婚期還有這麼多天.....15天與36天,兩場。
消費者保護法不是說飯店訂房一個禮拜前通知取消,還可以退幾趴的訂金嗎?
難道我就這樣眼睜睜的被他拿去所有的訂金?
--
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By Emma
at 2009-11-03T02:49
at 2009-11-03T02:49
By Oliver
at 2009-11-05T12:32
at 2009-11-05T12:32
Related Posts
民法物權-有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之無效괠…
By Poppy
at 2009-10-31T22:04
at 2009-10-31T22:04
民法物權-有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之無效괠…
By Jessica
at 2009-10-31T22:02
at 2009-10-31T22:02
竊盜?
By Gilbert
at 2009-10-31T20:09
at 2009-10-31T20:09
民法物權-有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之無效괠…
By Hazel
at 2009-10-31T20:03
at 2009-10-31T20:03
民法物權-有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之無效괠…
By Una
at 2009-10-31T17:49
at 2009-10-31T1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