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消保會告發燦坤公司涉嫌詐欺(四、我該向法院提告嗎?) - 法律

By Candice
at 2010-01-20T21:42
at 2010-01-20T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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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日前以〈我向消保會告發燦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詐欺〉為題發了三篇
文(13713/13716/13718),討論我的遭遇。感謝enterpirse (小嘉)的提供
長篇意見(13721/13722),但其中頗有我不能認同者,所以再提出來就教於
各位法律達人。如方便,請先看一下上述各文。
一、我並不是說八百元的系統重灌費用不合理,而是我可以找人代灌,不需
要花那八百元,所以並未給燦坤重灌。
二、系統變慢的原因不一,例如CPU也會影響快慢(這是我後來問行家才知道
的),維修技師未作任何檢查或詢問,只聽我說系統好像有點慢,就說「那就
加2G記憶體」,這是很不負責任的決定。我電腦是向燦坤買的,他是「電氣
醫院」的技術員,當然知道加2G記憶體毫無助益,何況也加不上去!我上網看
新電腦的廣告,所有配備記憶體都是2G,完全沒看到有4G的。正如enterpirse
君所說「就算你用4G記憶體下去,系統顯示也只會是三G多一點,不會到四G」
,郝姓技術員這不是故意欺騙顧客是什麼?在法律上已構成以不應為而為謀
取不當得利的詐欺行為是很明顯的。enterpirse君說「被申訴人要回復原狀
申訴人何以不接受?」各位網友,你認為可以把要告他的證據還給他嗎?
三、在送燦坤之前,我並沒有將電腦先送其他人檢修。是發現開機螢幕不亮
,正好平常幫我處裡電腦問題的A君(姑且以A君名之)休假,有人說可能是
硬體壞了,等他回來還是要送修,我急著要用電腦,以前我電腦硬體有問題
都是送燦坤當場檢修,哪知道這次送去,姓郝的「電氣醫生」收了處理費才
說一律不當場檢修。錢都繳了,我能怎麼辦?這是燦坤統一做法嗎?如果不
是,在消保會連個道歉也沒有,談判代表「法務人員」林家安先生還示意他
不要講話,一味說燦坤完全沒有任何責任。如果是你,你能接受嗎?——整
個協商會議中,郝「電氣醫生」沒有講一句話,都由「法務人員」林家安先
生作答。
四、取電腦去燦坤時,我以為系統要重灌,曾問重灌要多少錢,郝醫師說八
百元,當時我表示考慮考慮,取回時我想可以找A君代灌,所以並未給燦坤
重灌。電腦取回,我請A君幫我重灌。A君說換主機板無需重灌,開機才發現
硬碟被format了,C、D槽資料完全消失無蹤。再裝上舊主機板,又發現可以
運作沒有問題!這才讓我氣到不行。
A君說燦坤有「黃色鬼屋」的美譽,我在YaHoo!奇摩搜尋框輸入「黃色鬼屋」
四字,出現對燦坤不滿的言詞不計其數,所以我才決定向消保會提告。
五、正如enterpirse君所說「(認定主機板故障)這種事情很難用肉眼判斷
,只有經過反覆測試才能斷定,例如你的螢幕不會動,可能有螢幕主體、螢
幕傳輸線、螢幕電源線、主機顯示卡固障,唯有一一測試將之排除,才能找
到正確固障的東西」,所以我向法院提告時,會要求燦坤比照「被申訴人提
出監視器畫面出現藍幕之錄影,說明未format硬碟」的說詞,提供其檢測「
螢幕主體、螢幕傳輸線、螢幕電源線、主機顯示卡」的錄影畫面,證明他已
「一一測試將之排除」,才認定是主機板壞了。
「舉證之所在,勝訴之所在」,提告時我會要求法官請專業人士找出format
硬碟的時間點。我問過行家,答案並不難出現!
六、消費者保護法就是要保護消費者,保障生產者的權益不是他的責任(保
障生產者另有專責機關)。當然,消保官必須公正這是沒有疑義的,卻不能
以「必須公正」推卸其「保護消費者」的責任。法院就是為了減少訟源,才
成立消保會。如果消保會只是讓兩造各自表述,就推給法院,成立消保會的
意義何在?「消費者保護官」五個字怎麼解釋?
七”enterpirse君說(主機板)「有可能是碰運氣檢測時是壞的,經過搬運
主機或是主機碰撞到,又恢復正常,這也是有可能的」,這說法我可以接受
。但燦坤的談判代表「法務人員」林家安先生完全未作此表示,只堅持「經
過更換電源器及記憶體等測試,更換主機板即可順利開機,故認定主機板故
障」,如果他的說法可以接受,主機板在我手裡是正常的,就只有自認倒楣
嗎?
所以我說「以後任何廠商對所有維修糾紛只要抵死不認,就可以推得一乾二
淨,不負任何責任,以後公平交易還能繼續維持嗎?商業秩序還能正常運作
嗎?」
八、enterpirse君又說「交易市場除非價格明顯高於市價許多消費者自然可
以選擇接不接受,若不願接受交易不成立,更可透過公平交易委員會制裁」
,這是一般人的想法。透過媒體看消保會常有所作為,這也是我決定向消保
會提出申訴的動力。我所以要把這一段寫出來,就是要以活生生的案例告訴
大家,媒體上的消保會和處理你消費糾紛的消保會有可能是讓你感受完全不
同的消保會。
對大多數國民而言,訴訟是一件大事,要花多少時間和精神,提起訴訟要先
繳訴訟費,就算打贏了,討回來的錢抵得過訴訟所花的時間和精神嗎?這就
是網路上撻伐「黃色鬼屋」的人很多,有少數人會去向消保會申訴,卻絕少
人會去打官司。
〈我向消保會告發燦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詐欺〉的詳細資料請看
http://tw.myblog.yahoo.com/backof-true/article?mid=4403,有更具體
的描述。我考慮拼老命(我今年72歲)去打這場官司,主要是藉此機會替廣
大的消費者出氣,爭一個公道。讓不肖廠商知道,不是所有的消費者都怕打
官司,就可以吃定消費者(+保護官);「消 費 者 保 護 官」也真該爭氣
了!各位大大,您支持我嗎?希望得到您的意見。
--
文(13713/13716/13718),討論我的遭遇。感謝enterpirse (小嘉)的提供
長篇意見(13721/13722),但其中頗有我不能認同者,所以再提出來就教於
各位法律達人。如方便,請先看一下上述各文。
一、我並不是說八百元的系統重灌費用不合理,而是我可以找人代灌,不需
要花那八百元,所以並未給燦坤重灌。
二、系統變慢的原因不一,例如CPU也會影響快慢(這是我後來問行家才知道
的),維修技師未作任何檢查或詢問,只聽我說系統好像有點慢,就說「那就
加2G記憶體」,這是很不負責任的決定。我電腦是向燦坤買的,他是「電氣
醫院」的技術員,當然知道加2G記憶體毫無助益,何況也加不上去!我上網看
新電腦的廣告,所有配備記憶體都是2G,完全沒看到有4G的。正如enterpirse
君所說「就算你用4G記憶體下去,系統顯示也只會是三G多一點,不會到四G」
,郝姓技術員這不是故意欺騙顧客是什麼?在法律上已構成以不應為而為謀
取不當得利的詐欺行為是很明顯的。enterpirse君說「被申訴人要回復原狀
申訴人何以不接受?」各位網友,你認為可以把要告他的證據還給他嗎?
三、在送燦坤之前,我並沒有將電腦先送其他人檢修。是發現開機螢幕不亮
,正好平常幫我處裡電腦問題的A君(姑且以A君名之)休假,有人說可能是
硬體壞了,等他回來還是要送修,我急著要用電腦,以前我電腦硬體有問題
都是送燦坤當場檢修,哪知道這次送去,姓郝的「電氣醫生」收了處理費才
說一律不當場檢修。錢都繳了,我能怎麼辦?這是燦坤統一做法嗎?如果不
是,在消保會連個道歉也沒有,談判代表「法務人員」林家安先生還示意他
不要講話,一味說燦坤完全沒有任何責任。如果是你,你能接受嗎?——整
個協商會議中,郝「電氣醫生」沒有講一句話,都由「法務人員」林家安先
生作答。
四、取電腦去燦坤時,我以為系統要重灌,曾問重灌要多少錢,郝醫師說八
百元,當時我表示考慮考慮,取回時我想可以找A君代灌,所以並未給燦坤
重灌。電腦取回,我請A君幫我重灌。A君說換主機板無需重灌,開機才發現
硬碟被format了,C、D槽資料完全消失無蹤。再裝上舊主機板,又發現可以
運作沒有問題!這才讓我氣到不行。
A君說燦坤有「黃色鬼屋」的美譽,我在YaHoo!奇摩搜尋框輸入「黃色鬼屋」
四字,出現對燦坤不滿的言詞不計其數,所以我才決定向消保會提告。
五、正如enterpirse君所說「(認定主機板故障)這種事情很難用肉眼判斷
,只有經過反覆測試才能斷定,例如你的螢幕不會動,可能有螢幕主體、螢
幕傳輸線、螢幕電源線、主機顯示卡固障,唯有一一測試將之排除,才能找
到正確固障的東西」,所以我向法院提告時,會要求燦坤比照「被申訴人提
出監視器畫面出現藍幕之錄影,說明未format硬碟」的說詞,提供其檢測「
螢幕主體、螢幕傳輸線、螢幕電源線、主機顯示卡」的錄影畫面,證明他已
「一一測試將之排除」,才認定是主機板壞了。
「舉證之所在,勝訴之所在」,提告時我會要求法官請專業人士找出format
硬碟的時間點。我問過行家,答案並不難出現!
六、消費者保護法就是要保護消費者,保障生產者的權益不是他的責任(保
障生產者另有專責機關)。當然,消保官必須公正這是沒有疑義的,卻不能
以「必須公正」推卸其「保護消費者」的責任。法院就是為了減少訟源,才
成立消保會。如果消保會只是讓兩造各自表述,就推給法院,成立消保會的
意義何在?「消費者保護官」五個字怎麼解釋?
七”enterpirse君說(主機板)「有可能是碰運氣檢測時是壞的,經過搬運
主機或是主機碰撞到,又恢復正常,這也是有可能的」,這說法我可以接受
。但燦坤的談判代表「法務人員」林家安先生完全未作此表示,只堅持「經
過更換電源器及記憶體等測試,更換主機板即可順利開機,故認定主機板故
障」,如果他的說法可以接受,主機板在我手裡是正常的,就只有自認倒楣
嗎?
所以我說「以後任何廠商對所有維修糾紛只要抵死不認,就可以推得一乾二
淨,不負任何責任,以後公平交易還能繼續維持嗎?商業秩序還能正常運作
嗎?」
八、enterpirse君又說「交易市場除非價格明顯高於市價許多消費者自然可
以選擇接不接受,若不願接受交易不成立,更可透過公平交易委員會制裁」
,這是一般人的想法。透過媒體看消保會常有所作為,這也是我決定向消保
會提出申訴的動力。我所以要把這一段寫出來,就是要以活生生的案例告訴
大家,媒體上的消保會和處理你消費糾紛的消保會有可能是讓你感受完全不
同的消保會。
對大多數國民而言,訴訟是一件大事,要花多少時間和精神,提起訴訟要先
繳訴訟費,就算打贏了,討回來的錢抵得過訴訟所花的時間和精神嗎?這就
是網路上撻伐「黃色鬼屋」的人很多,有少數人會去向消保會申訴,卻絕少
人會去打官司。
〈我向消保會告發燦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詐欺〉的詳細資料請看
http://tw.myblog.yahoo.com/backof-true/article?mid=4403,有更具體
的描述。我考慮拼老命(我今年72歲)去打這場官司,主要是藉此機會替廣
大的消費者出氣,爭一個公道。讓不肖廠商知道,不是所有的消費者都怕打
官司,就可以吃定消費者(+保護官);「消 費 者 保 護 官」也真該爭氣
了!各位大大,您支持我嗎?希望得到您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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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Hamiltion
at 2010-01-24T07:56
at 2010-01-24T07:56

By Suhail Hany
at 2010-01-24T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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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Frederic
at 2010-01-27T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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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0-01-31T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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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0-02-07T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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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0-02-07T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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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0-02-09T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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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Tom
at 2010-02-13T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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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Leila
at 2010-02-15T02:10
at 2010-02-15T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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