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於工作中左腳被同事駕駛的堆高機(吊掛大石頭)飛出去砸斷了弟弟的腳踝,目前已經5個月了,目前對方一直處於冷處理態度,表明我們大可去提告,看法院如果判決在說!我先大致敘述一下狀況:我弟弟為A公司員工,A老闆將我弟弟調派給B公司(因A.B兩家公司平常就有業務上的往來)我弟弟是在B公司的工程中受傷(弟弟工作為地下管線施工人員)B公司駕駛堆高機的員工(駕駛執照已經過期),而且進行的吊掛作業工作需使用吊車而非堆高機,事情發生至今已經5個月
我弟弟因為職業受傷,目前雇主冷態度處理!請問我們該如果提告?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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