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鍾明軒可以對木棉花主張締約上過失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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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Hazel
at 2020-11-07T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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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明軒vs木棉花


我本來是認為可以

也就是依照民法153 契約成立不以書面為必要

就算契約尚未成立 似乎也有締約上過失可以主張

可是有人說接洽的員工自己去跟鍾明軒談的

不能代表公司 公司沒有授權 所以不能對公司主張

但縱使是員工 在跟對方接洽的時候應該算是公司的代理人吧

所以員工基於業務行為的法律效力歸屬於公司

所以鍾明軒若要主張締約上過失 被告應該還是木棉花公司

我這樣講有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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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Andy avatar
By Andy
at 2020-11-11T23:16
如果只是表達合作意象 不是正式篤定
約時間敲檔期試音本來就應該走在前
最後不管上層因為什麼理由
就單純是不錄用合作而已,腦補一大堆沒意義
還是幕後老闆要委屈到員工說啥就是啥
都不能有其他考量或意見
Tom avatar
By Tom
at 2020-11-12T11:20
例如:我代表台灣跟中國道歉...
Tracy avatar
By Tracy
at 2020-11-17T09:22
提告是權利,被告應該是員工,然後員工要證明他代
表公司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
By Skylar DavisLinda
at 2020-11-22T01:03
假如這樣就是簽約,那是不是可以不用給費用???
連多少錢都還沒談到,就講到已經合約成立?
Catherine avatar
By Catherine
at 2020-11-24T21:21
#1VfkRRi0 (Gossiping) 你可以看完這篇再決定
Mason avatar
By Mason
at 2020-11-27T04:32
不過回到一開始,提告的順序就是這樣,為什麼你會
覺得對原告不利?被告的才是雖小吧。
Anthony avatar
By Anthony
at 2020-11-30T20:53
去一般公司面試也會談到薪水 難道談到薪水就表示要錄
Kama avatar
By Kama
at 2020-12-03T05:02
取嗎?
Noah avatar
By Noah
at 2020-12-03T19:29
而且員工要代表公司去洽談合約本就要經過公司授權 否
Donna avatar
By Donna
at 2020-12-04T03:10
則改天一個大公司底下的採購主管就可以替公司做決定
Andrew avatar
By Andrew
at 2020-12-06T18:11
那要總經理做啥
Joseph avatar
By Joseph
at 2020-12-08T15:05
所以癥結點是員工如果被告 是否能拿出公司授權的證據
Annie avatar
By Annie
at 2020-12-08T16:57
不然這件事就是件羅生門
Frederica avatar
By Frederica
at 2020-12-09T00:05
談到酬勞就算?演藝圈開offer大都是公司方先開酬勞啊
Harry avatar
By Harry
at 2020-12-11T16:58
最後磋商沒成的一堆
Ida avatar
By Ida
at 2020-12-13T14:35
甚至一般找工作,面試的時候談到薪水的也不少,難道只要
談到薪水就算錄取?
Bethany avatar
By Bethany
at 2020-12-16T15:15
馬英九說薪水捐出來,沒捐沒人理他。
Hedy avatar
By Hedy
at 2020-12-18T09:46
鐘明軒說被人毀約有談到薪水,大家好像都在現場。
Agnes avatar
By Agnes
at 2020-12-22T15:57
談到酬勞不是很正常的嗎?? 時間地點酬勞這些本來就要先講
雙方有合意能配合之後再進行細項討論與簽約阿....
Gilbert avatar
By Gilbert
at 2020-12-23T08:36
更何況從目前所知的行程時間,完全不像是真的要找鍾配音
更像是找鍾進行網紅配音活動。

臉書留言公然侮辱或誹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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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Quanna
at 2020-11-07T15:15
我拍攝的影片有授權給臉書粉絲專頁發布,該影片觀看數為36.5萬,有280次分享 有網友在影片底下留言: https://i.imgur.com/ceBmg9e.jpg 並同時分享至自己的臉書發表差不多的內容: https://i.imgur.com/Gnk0NWx.jpg 想問: 1.影片的觀看數很 ...

土地共有問題

Odelette avatar
By Odelette
at 2020-11-06T22:03
最近長輩有土地共有要買賣的問題 想請問 1.公同共有與分別共有在權狀上要怎麼判斷。目前土地及建物權狀上權利範圍部分只寫了 「*****幾分之幾*****」 2.查了土地法34-1條。有提到共有土地之處分可以不需所有共有人同意,只要人數及應有 部分過半或應有部分過2/3,人數可以不算,但下面又提到,「以公同 ...

討論法律真的用字要精準,否則被吐槽很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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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Vanessa
at 2020-11-06T20:50
就是我啦 昨天在人家討論鍾明軒跟木棉花的事情 在討論若鍾明軒要主張對方有締約上過失的時候誰是被告 到底是接洽窗口的員工 還是木棉花公司 我一時打太快就說and#34;員工是代表公司and#34;這樣的句子 結果就被有學過民法的鄉民吐槽and#34;代表and#34;這兩個字有誤 當然我知道and ...

法扶律師沒過,又大錢花錢請律師該怎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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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Tristan Cohan
at 2020-11-06T17:12
之前車禍,對方發神經不賠錢,也不讓對方保險公司賠我錢… 無奈因傷勢導致走路上有障礙,也好久沒工作,但因有身障身份,有申請過法律扶助,但父 母有財產上的資力,過不了… 但父母又不願出錢幫付律師費用,問過外面的律師動不動又五萬起跳,負擔實在太大… 問過律師諮詢,對方說沒這筆預算就自己打… 又怕法官吃定我 ...

社維法的"散布謠言"是繼續犯?狀態犯?

Jacob avatar
By Jacob
at 2020-11-05T23:08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63 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一、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之器械、化學製劑或其他危險物品者。 二、無正當理由鳴槍者。 三、無正當理由,攜帶用於開啟或破壞門、窗、鎖或其他安全設備之工具 者。 四、放置、投擲或發射有殺傷力之物品而有危害他人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