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有二位被告但單獨寫答辯狀的稱謂問題 - 法律Edwina · 2017-02-04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被告分別有二人,但僅其中一人寫答辯狀 那請問 事實及理由內 要如何自稱呢? 「被告」、「被告○○○」或「答辯人」呢 另外,證物編號要怎麼編呢? 「被證(一)」或「被○證(一)」呢 謝謝 -- 法律All CommentsHedwig2017-02-05開心就好Related Posts房地產產權問題租屋提前解約的問題債務拋棄繼承/限定繼承請教 免除扶養義務的問題房地產產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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