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二位被告但單獨寫答辯狀的稱謂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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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分別有二人,但僅其中一人寫答辯狀

那請問 事實及理由內 要如何自稱呢?

「被告」、「被告○○○」或「答辯人」呢


另外,證物編號要怎麼編呢?

「被證(一)」或「被○證(一)」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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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dwig avatarHedwig2017-02-05
開心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