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真調會憲法爭議的一點討論 - 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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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失望的應該是干學平吧,
雖然我們可以體諒這一點,因為他從來沒有接受過任何一種正式的法學訓練。
他難道不知道 controlling authority 跟 persuasive authority 的區別嗎?


※ 引述《Simon (我是素食寶寶N ﰠ )》之銘言:
: 以下摘錄中時電子報今天民意論壇的一篇文章
: 2004.11.04  中國時報
: 釋憲辯論令人大失所望
: 干學平(作者為清華大學經濟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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