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叫我買東西錢卻給我一半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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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叫我買一個物品那個物品值2.5萬他說他先拿1萬給我說不夠的晚點錢會補給我後來東西買好了要跟他拿錢他卻說又不會騙你等幾號就有錢在哪給你那個物品就先給他了過了幾天又說他不夠錢要慢慢還給我...我說哪有這樣的叫人買東西還要慢慢給我錢那個物品也被他用了一個禮拜了現在拿回來也不是新的了跟他要錢他卻說我一直催錢好像要債...現在卻說不然把錢1萬還他他把物品還我他不要了我現在該怎麼辦.........有法律途徑嗎...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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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llum avatarCallum2013-03-01
依民法第528條(委任之定義)之規定:稱委任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委託他方處理事務,他方允為處理之契約。你朋友叫你購買一個物品,依上述民法之規定,你代朋友購買物品,基本上這屬於委任之契約行為。依民法第153條(契約之成立)之規定: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你朋友委託你購買物品,無論你們是否有簽書面之契約,只要你們雙方口頭上之約定,達成一致之共識者,那你與朋友之委任契約就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