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喝酒抽菸罰誰?賣酒給未滿 18 歲罰 1~10 萬,菸要滿 20 歲,18、19 歲能喝酒不能買菸
站上 2014 年的未成年抽菸被抓那篇,網友回覆引用的是舊菸害防制法「未滿十八歲者,不得吸菸」。這條已經改了:112 年 2 月 15 日修正公布、3 月 22 日施行的菸害防制法,把吸菸年齡提高到 20 歲。酒還是 18 歲,所以現在 18、19 歲的人可以合法喝酒,卻不能買菸。
酒、菸、電子煙,各罰誰
| 酒 | 菸 | 電子煙(類菸品) | |
|---|---|---|---|
| 禁止的年齡 | 未滿 18 歲(兒少法第 2、43 條) | 未滿 20 歲(菸害防制法第 16 條) | 任何人(第 15 條第 2 項) |
| 賣、給、供應的人 | 1 萬~10 萬元(兒少法第 91 條第 2 項) | 1 萬~25 萬元,營業場所罰負責人(第 37 條) | 1 萬~25 萬元(第 37 條) |
| 喝、抽的本人 | 沒有罰鍰 | 先通知上戒菸教育,無正當理由不去 2 千~1 萬元(第 42 條) | 2 千~1 萬元(第 40 條第 3 項) |
| 父母 | 情節嚴重 1 萬~5 萬元(兒少法第 91 條第 1 項) | 孩子未成年時,不去戒菸教育的罰鍰由父母負擔(第 42 條) | 條文沒有另罰父母 |
兒少法第 43 條第 3 項寫的是「任何人」均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酒給兒童及少年,不限店家。朋友聚會請未成年的人喝酒、親戚在喜宴上倒酒給國中生,條文文字上都在範圍內;實際會不會開罰,要看主管機關的認定。
喝酒的孩子本人沒有罰鍰,但第 52 條規定,孩子違反第 43 條第 1 項、父母盡力禁止仍無效時,父母可以向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協助、輔導或安置。
店家要怎麼做
| 規定 | 內容 | 違反的罰則 |
|---|---|---|
| 菸酒管理法第 30 條第 1 項 | 酒不得用自動販賣機、郵購、電子購物或其他無法辨識購買者年齡的方式販賣 | 1 萬~5 萬元,按次處罰(第 55 條) |
| 菸酒管理法第 35 條 | 零售酒的場所要標示「飲酒勿開車」「未滿十八歲者,禁止飲酒」「本場所不販賣酒予未滿十八歲者」 | 1 萬~5 萬元,按次處罰(第 55 條) |
| 菸害防制法第 17 條第 2 項 | 菸品販賣業難以辨識年齡時,應要求出示證明年齡的文件,拒絕就不賣 | 賣給未滿 20 歲:1 萬~25 萬元(第 37 條) |
網路上買不到酒,就是第 30 條「電子購物」的限制。
菸酒管理法第 4 條所稱的酒,是酒精成分以容量計算超過 0.5% 的飲料。標示 0.5% 以下的無酒精啤酒,不是這部法律的「酒」。
不適用的情況
- 酒駕:未成年喝酒後騎車是另一個問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與刑法處理,站上有未成年酒駕肇事的討論
- 孕婦:菸害防制法第 16 條另外禁止孕婦吸菸,與年齡無關,本文未展開
- 檳榔:兒少法第 91 條第 2 項對供應檳榔給未滿 18 歲的人也罰 1 萬~10 萬元,本文以菸酒為主
- 學校校規:學校的記過、輔導依各校規定,不是本文的罰鍰
- 已滿 20 歲:菸酒都不受年齡限制,但禁菸場所吸菸仍罰 2 千~1 萬元(菸害防制法第 40 條第 2 項)
實際該怎麼做
- 店家:在收銀台旁貼好第 35 條的三句警示;看起來年輕的客人買菸酒就請對方出示證件,拒絕出示就不賣
- 家長:發現孩子喝酒,先溝通;盡力禁止仍無效,可以向縣市政府申請協助輔導(兒少法第 52 條)
- 孩子抽菸被查到:收到戒菸教育通知就依時間到場,未成年要由父母陪同;不去才會被罰,而且按次處罰
- 18、19 歲的人:記得酒可以、菸不行;電子煙不分年齡都不能用
- 被要求出示身分證時身分證剛好遺失,補發方式見站上身分證遺失補發
常見問題
未成年喝酒會被罰錢嗎?
兒少法第 43 條禁止未滿 18 歲飲酒,但沒有處罰喝酒的孩子本人的罰鍰。被罰的是賣酒、給酒的人(第 91 條第 2 項,1 萬到 10 萬元),以及情節嚴重、沒有禁止孩子喝酒的父母(同條第 1 項,1 萬到 5 萬元)。
19 歲可以買菸嗎?
不行。菸害防制法 112 年 3 月 22 日起施行的版本,第 16 條把禁止吸菸的年齡改成未滿 20 歲,第 17 條任何人都不得供應菸品給未滿 20 歲的人。19 歲已經成年、可以喝酒,但還不能買菸、抽菸。
未滿 20 歲抽菸被抓會怎樣?
菸害防制法第 42 條:縣市主管機關會通知限期接受戒菸教育,未成年的父母要陪同到場。無正當理由不去,才處 2,000 到 10,000 元罰鍰並按次處罰;未成年的罰父母。
電子煙呢?
電子煙屬第 15 條的「類菸品」,不分年齡任何人都不得使用,使用者罰 2,000 到 10,000 元(第 40 條第 3 項);供應的人罰 1 萬到 25 萬元(第 3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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