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例原則 - 法學
By Emily
at 2004-07-31T21:24
at 2004-07-31T21:24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ahyang (dworkinized)》之銘言:
: : 再怎麼神聖的目的可以用恐怖活動的手段證成嗎?
: : 到底人的生活中有沒有這樣一種共通善,
: : 可以被用來證立,有些事情我們必須犧牲?
: : --
: : ◆ From: 81.153.17.228
: : 推 Onlyus:您所有問題的最終答案就是..民意 202.178.204.41 05/17
: : → Onlyus:附註:間接與直接民意之差異假設趨近為零 202.178.204.41 05/17
: : 推 Onlyus:再附註:民粹與民主之辯證亦先不論 202.178.204.41 05/17
: 我給你的建議:
: 1.民意是什麼?你還是要講清楚,
: 是訴諸選票算人頭,還是訴諸政治手腕,還是什麼東西?
: 你概念中的民粹又是什麼?
什麼是民粹我也不太懂
好像是種不太好的東西
所以這個問題我無法回答 <===誰能告訴我什麼市民粹呀...
但是民意 你要很抽象的解釋他也行 只要你高興
如果用具體的解釋就是民主
那什麼又是民主的檢視方法呢
簡單的說就是投票 除非你還有更好的方法
: 2.用很實證的觀點來看,
: 我們在操作比例原則的時候什麼時候提到民意?
: 不都是在講"憲政秩序"、講"法治國"嗎?
: 你認為大法官在講假的嗎?
多數人主觀也可以是種民意 <=== 相對客觀
法律也是一種多數人主觀的集合 以及多數人信賴問題
你可不認為它是法律 但是這是多數人的主觀
法律信賴感 是必須去建立的!! <===用強制力
: 3.因此我倒認為你在講的東西不是民意,是sovereignty的概念。
^^^^^^^^^^^^
不要這樣嘛 我英文爛 可以翻譯一下嗎
: 你其實是用國家存在的事實證立了國家是最終的合法性權威。
: 不是在講很虛無的"民意"。
國家的組成 不是需要人民嗎....
民意的白話文因該就是人民的意見吧....
所以民意會很虛無嗎.... 我個人覺得不會吧
: 我個人認為這個版缺水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
: 其實很多東西我們想不清楚,講不清楚,
: 又不願意像一般的"法學家"只是在操作名詞代換。
: 或許我提的這些問題其實都可以用其他的法學概念、術語來談,
: 我們可以談司法審查的界線,我們可以談立法保留...
: 但是這些東西還是講不清楚。
: 學法理學和學法條操作的目的不是讓我們學會他們用的awful language。
: 我覺得學法理學很重要的一個目的就是讓我們自己驚慌失措,
: 然後我們才有辦法體會和讚賞這些法學家或法條學家的智慧。
太哲理啦......
簡單的說
這是一個弱肉強食的社會
等你強大 你就可以讓人臣服於你
但是 千萬別忘了仁義 <=== 對弱者的同情
--
: : 再怎麼神聖的目的可以用恐怖活動的手段證成嗎?
: : 到底人的生活中有沒有這樣一種共通善,
: : 可以被用來證立,有些事情我們必須犧牲?
: : --
: : ◆ From: 81.153.17.228
: : 推 Onlyus:您所有問題的最終答案就是..民意 202.178.204.41 05/17
: : → Onlyus:附註:間接與直接民意之差異假設趨近為零 202.178.204.41 05/17
: : 推 Onlyus:再附註:民粹與民主之辯證亦先不論 202.178.204.41 05/17
: 我給你的建議:
: 1.民意是什麼?你還是要講清楚,
: 是訴諸選票算人頭,還是訴諸政治手腕,還是什麼東西?
: 你概念中的民粹又是什麼?
什麼是民粹我也不太懂
好像是種不太好的東西
所以這個問題我無法回答 <===誰能告訴我什麼市民粹呀...
但是民意 你要很抽象的解釋他也行 只要你高興
如果用具體的解釋就是民主
那什麼又是民主的檢視方法呢
簡單的說就是投票 除非你還有更好的方法
: 2.用很實證的觀點來看,
: 我們在操作比例原則的時候什麼時候提到民意?
: 不都是在講"憲政秩序"、講"法治國"嗎?
: 你認為大法官在講假的嗎?
多數人主觀也可以是種民意 <=== 相對客觀
法律也是一種多數人主觀的集合 以及多數人信賴問題
你可不認為它是法律 但是這是多數人的主觀
法律信賴感 是必須去建立的!! <===用強制力
: 3.因此我倒認為你在講的東西不是民意,是sovereignty的概念。
^^^^^^^^^^^^
不要這樣嘛 我英文爛 可以翻譯一下嗎
: 你其實是用國家存在的事實證立了國家是最終的合法性權威。
: 不是在講很虛無的"民意"。
國家的組成 不是需要人民嗎....
民意的白話文因該就是人民的意見吧....
所以民意會很虛無嗎.... 我個人覺得不會吧
: 我個人認為這個版缺水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
: 其實很多東西我們想不清楚,講不清楚,
: 又不願意像一般的"法學家"只是在操作名詞代換。
: 或許我提的這些問題其實都可以用其他的法學概念、術語來談,
: 我們可以談司法審查的界線,我們可以談立法保留...
: 但是這些東西還是講不清楚。
: 學法理學和學法條操作的目的不是讓我們學會他們用的awful language。
: 我覺得學法理學很重要的一個目的就是讓我們自己驚慌失措,
: 然後我們才有辦法體會和讚賞這些法學家或法條學家的智慧。
太哲理啦......
簡單的說
這是一個弱肉強食的社會
等你強大 你就可以讓人臣服於你
但是 千萬別忘了仁義 <=== 對弱者的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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