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大大
租賃契約寫承租範圍「一樓全部」,但左側有一個通往樓上的樓梯,一樓通往樓梯也有一
個通道空間。之前承租時因為樓梯房東沒有在使用,所以這幾年,那空間都是我們在使用
,而且租約寫「一樓全部」,所以一樓的空間我們應該都可以使用。現在房東說樓梯和一
樓通往樓梯的走道空間是屬於二樓的,要做一道牆和一樓店面隔開。這樣做會害我店面的
面寬減少1/3,請問
1.房東有權利這樣做嗎?
2.我可以要求賠償嗎?
3.如果我覺得這樣的改變讓我沒辦法經營,可以要求解約並賠償我投資的成本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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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契約寫承租範圍「一樓全部」,但左側有一個通往樓上的樓梯,一樓通往樓梯也有一
個通道空間。之前承租時因為樓梯房東沒有在使用,所以這幾年,那空間都是我們在使用
,而且租約寫「一樓全部」,所以一樓的空間我們應該都可以使用。現在房東說樓梯和一
樓通往樓梯的走道空間是屬於二樓的,要做一道牆和一樓店面隔開。這樣做會害我店面的
面寬減少1/3,請問
1.房東有權利這樣做嗎?
2.我可以要求賠償嗎?
3.如果我覺得這樣的改變讓我沒辦法經營,可以要求解約並賠償我投資的成本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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