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疾患 - 法律
By Isabella
at 2020-05-01T23:53
at 2020-05-01T23:53
Table of Contents
看到一些留言 依照我以前曾經在精神科醫院上班過的經驗來聊聊
留言中出現的觀念
與其我們對這些人都靠想像與自我邏輯推演 不如多看書增加相關醫學常識。
當然要理解他們的行為與想法不容易 因為你如果很懂他們那你大概也有點病 呵呵。
1。有鄉民說全民普查 重症就幹掉
看起來很好笑 但我知道這是很多人的想法、反正都是一種清理垃圾 隔離病毒一般的概念
。
老實說我比較想提倡智商低於100就隔離XD 因為無知就是最恐怖的疾病。
首先我之前講過了
精神患者大多有兩種原因
一個是先天基因
一個是後天變故
先天基因是指本來人好好的
也沒有外因刺激
某天開始基因被打開
開始發病然後越來越嚴重
這種經常一家子都不只一個人發病
一個是後天變故
小時候被近親性侵啊
長大被逼做麻煩人物的弟弟的保人
然後麻煩人物還逍遙自在
反而踏實的保證人被債務逼出病
等等的
通常後天發病的都有一段可憐的故事
我想那是為何各先進國家對這類人的犯罪斟酌減刑的原因之一
然後說普查出就幹掉的人
只想說希望你或你後代不要組合出這樣的基因 呵呵
======
2。有人說他都得病了怎麼會知道要吃藥
拜託= = 不是每個精神病患都沒有病識感好嗎?
精神病患不吃藥就醫的原因很多種
有些是缺乏病識感
有些是不堪負荷藥物帶來的副作用
有些是不想被發現他在吃藥或就醫
精神病的用藥副作用有些很大
病患不但生理有時難以負荷
精神上也帶來極大的痛苦
所以有些覺得自己好像還可以
就會自動不去
結論是
不吃藥不代表他不知道自己需要吃
而是逃避或副作用很難受。
=========
3。精神病患比你想像中的多
要用隔離的概念去處理他們
很抱歉 社會國家沒那麼多資源
而且那麼多人你要塞去哪?
醫院沒那麼多
而且牽涉人身自由
也不是你說隔離就隔離的
一切都要評估
當然這個案需要強制醫療是毫無疑問的。
==========
至於社會安全網要怎麼弄
是很燒錢而複雜的事
但我個人認為
1。列管追蹤
你知道政府曾經追蹤不正常頻率領用三 四級管制藥安眠藥的病人嗎?用詞漂亮的”關懷
名單”
這個都可以直接調資料追蹤了
追蹤確診重度精神病患或有自殘與傷害他人記錄的精神病患有何困難?
這個健保局很輕鬆可以整理資料給相關單位
與精神醫學界設定一個區間
超過多久以上沒有就診開藥記錄的
就把資料調出來 排除病情減緩或醫師在電子病歷有標注暫時可以不用服藥的。
資料調出來後逐步追蹤
可以政府機關電話聯絡提醒或關懷
如果依然需就診而未就診
就是社工醫護協同員警
去居家訪視
再不來 就是強制就醫
2。加強教育
首先應該從學校就強化人民
對於相關疾病的基本知識認知
更重要的是與他同住的家人的再教育等等等
3。社區關懷中心
家屬很累 但家屬確實是最靠近他們的人 也最應該要主動關心 主動尋求資源 主動通報嚴
重異樣的人
請問刑法遺棄罪都可以特立扯民法的義務關係了(兒女對父母)為何同住的血親沒有可以
設定相關的義務關係?呵呵
畢竟不是每個病患都嚴重到需要限制人身自由整天關在醫院裡
重度需要住院的患者固然就需要住院
但其他輕中度的患者呢???
其實他們最好的治療除了吃藥
就是社會掃除對他們異樣的眼光還有不夠認知的情況下的誤解。
如果社區可以有個關懷中心
可以想辦法辦辦課程 團體治療
或是願意幫助與互動的民眾或資源一起建構支持系統
我相信有些患者或許可以不藥而癒
儘管其實這很多時候不是一個心理疾病而是一種內分泌異常的疾病
(血清素 多巴胺)
=========
至於法律如何來補強這塊
現在甚至醫師界已經有司法精神鑑定獨立出來的一個專科了
法律界與醫學界如何對話與共構
是值得期待的
我相信明天會更好
--
留言中出現的觀念
與其我們對這些人都靠想像與自我邏輯推演 不如多看書增加相關醫學常識。
當然要理解他們的行為與想法不容易 因為你如果很懂他們那你大概也有點病 呵呵。
1。有鄉民說全民普查 重症就幹掉
看起來很好笑 但我知道這是很多人的想法、反正都是一種清理垃圾 隔離病毒一般的概念
。
老實說我比較想提倡智商低於100就隔離XD 因為無知就是最恐怖的疾病。
首先我之前講過了
精神患者大多有兩種原因
一個是先天基因
一個是後天變故
先天基因是指本來人好好的
也沒有外因刺激
某天開始基因被打開
開始發病然後越來越嚴重
這種經常一家子都不只一個人發病
一個是後天變故
小時候被近親性侵啊
長大被逼做麻煩人物的弟弟的保人
然後麻煩人物還逍遙自在
反而踏實的保證人被債務逼出病
等等的
通常後天發病的都有一段可憐的故事
我想那是為何各先進國家對這類人的犯罪斟酌減刑的原因之一
然後說普查出就幹掉的人
只想說希望你或你後代不要組合出這樣的基因 呵呵
======
2。有人說他都得病了怎麼會知道要吃藥
拜託= = 不是每個精神病患都沒有病識感好嗎?
精神病患不吃藥就醫的原因很多種
有些是缺乏病識感
有些是不堪負荷藥物帶來的副作用
有些是不想被發現他在吃藥或就醫
精神病的用藥副作用有些很大
病患不但生理有時難以負荷
精神上也帶來極大的痛苦
所以有些覺得自己好像還可以
就會自動不去
結論是
不吃藥不代表他不知道自己需要吃
而是逃避或副作用很難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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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精神病患比你想像中的多
要用隔離的概念去處理他們
很抱歉 社會國家沒那麼多資源
而且那麼多人你要塞去哪?
醫院沒那麼多
而且牽涉人身自由
也不是你說隔離就隔離的
一切都要評估
當然這個案需要強制醫療是毫無疑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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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社會安全網要怎麼弄
是很燒錢而複雜的事
但我個人認為
1。列管追蹤
你知道政府曾經追蹤不正常頻率領用三 四級管制藥安眠藥的病人嗎?用詞漂亮的”關懷
名單”
這個都可以直接調資料追蹤了
追蹤確診重度精神病患或有自殘與傷害他人記錄的精神病患有何困難?
這個健保局很輕鬆可以整理資料給相關單位
與精神醫學界設定一個區間
超過多久以上沒有就診開藥記錄的
就把資料調出來 排除病情減緩或醫師在電子病歷有標注暫時可以不用服藥的。
資料調出來後逐步追蹤
可以政府機關電話聯絡提醒或關懷
如果依然需就診而未就診
就是社工醫護協同員警
去居家訪視
再不來 就是強制就醫
2。加強教育
首先應該從學校就強化人民
對於相關疾病的基本知識認知
更重要的是與他同住的家人的再教育等等等
3。社區關懷中心
家屬很累 但家屬確實是最靠近他們的人 也最應該要主動關心 主動尋求資源 主動通報嚴
重異樣的人
請問刑法遺棄罪都可以特立扯民法的義務關係了(兒女對父母)為何同住的血親沒有可以
設定相關的義務關係?呵呵
畢竟不是每個病患都嚴重到需要限制人身自由整天關在醫院裡
重度需要住院的患者固然就需要住院
但其他輕中度的患者呢???
其實他們最好的治療除了吃藥
就是社會掃除對他們異樣的眼光還有不夠認知的情況下的誤解。
如果社區可以有個關懷中心
可以想辦法辦辦課程 團體治療
或是願意幫助與互動的民眾或資源一起建構支持系統
我相信有些患者或許可以不藥而癒
儘管其實這很多時候不是一個心理疾病而是一種內分泌異常的疾病
(血清素 多巴胺)
=========
至於法律如何來補強這塊
現在甚至醫師界已經有司法精神鑑定獨立出來的一個專科了
法律界與醫學界如何對話與共構
是值得期待的
我相信明天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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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Valerie
at 2020-05-03T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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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Mason
at 2020-05-06T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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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den
at 2020-05-11T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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