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我弟弟(高二)收到某國文補習班的廣告,
上面寫說去試聽課程可以拿到車馬費200元,
試聽時間是昨天 (5/8) 下午。
於是我弟他看在有錢可領的份上,就去那補習班試聽了。
在領錢之前,該補習班要求學生要寫收據,
收據應填上姓名、身分證字號、地址。
但是我那不知天高地厚的弟弟,
只有姓名寫真實的,身分證字號寫一組假的,地址也亂寫。
(那組假身份證字號應該是有效的,因為能通過網路上的檢查器)
他有拿到200元,但收據被補習班收回去(我想補習班應該是要報稅)
請教各位強者法律人
1. 我弟弟這樣有觸犯偽造文書罪嗎?
2. 若有,會不會被起訴?
3. 目前有補教辦法嗎@@?
麻煩大家幫我解答,因為我不懂法律,很緊張...
先謝謝大家了 m(_ _)m
--
我弟弟(高二)收到某國文補習班的廣告,
上面寫說去試聽課程可以拿到車馬費200元,
試聽時間是昨天 (5/8) 下午。
於是我弟他看在有錢可領的份上,就去那補習班試聽了。
在領錢之前,該補習班要求學生要寫收據,
收據應填上姓名、身分證字號、地址。
但是我那不知天高地厚的弟弟,
只有姓名寫真實的,身分證字號寫一組假的,地址也亂寫。
(那組假身份證字號應該是有效的,因為能通過網路上的檢查器)
他有拿到200元,但收據被補習班收回去(我想補習班應該是要報稅)
請教各位強者法律人
1. 我弟弟這樣有觸犯偽造文書罪嗎?
2. 若有,會不會被起訴?
3. 目前有補教辦法嗎@@?
麻煩大家幫我解答,因為我不懂法律,很緊張...
先謝謝大家了 m(_ _)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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