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幫看平均工資,列上薪資明細!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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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查過勞基法和施行細則了,所以請不要貼上複製給我看明細部份:底薪:13000基津:執照費:夜點費:(夜班津貼)紅利:5000工服代金:全勤:1000我曾問過公司會計,印象中,他是跟我說公司的平均工資算法是底薪+紅利+全勤下去算,也就是我有打出金額的那三項而我領到的錢,也大概就是一天6百多左右,沒有很詳記但我實際上月薪大概都將近四萬(上舉項目全加起來)如果以勞基法施行準則所定義,紅利跟工服代金,應該是可以算入的吧?我現在想問的,我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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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dy avatarHardy2011-04-30
其實勞基法的立意是以勞資雙方協議定之勞基法並沒有鉅細靡遺地將所有的規定與罰則都清楚條列只是概述一個準則而已,有些細節仍是採勞資雙方協商達成共識就因為勞基法並不是那麼完備,所以給了資方有投機取巧的地方大致上來看你的公司並沒有明顯違法之處一般所談論的基本工資是指每月薪之新資所得,只要資方所給付的總額月薪沒有低於法定的基本工資就不算違法只要您的所得與申報的稅率是相符的沒有以多報少那它就沒有違法,至於您提到的��
Harry avatarHarry2011-05-01
這就是一般公司逃稅的一種方式,只能說,沒辦法~你可以去告他,但~如果你不想要這份工作的話!!其實你這樣說,不是只有年終變少了嗎??年終要發多少是要看公司啦!在說他也可以跟你說只發半個月啊~有的公司還不發獎金呢!不過,要到是要注意:1.6%退休金確實是公司出的,且提報的金額跟你領的差不多有的公司會低報所得,以少付6%的金額,然當你以後的退休金就少了2.每年一月底前會申報前一年度的所得,要注意是否跟你實領的差不多如100年1月是
Liam avatarLiam2011-05-03
年終不是法令規範一定要發的東西當然發多少都沒有不法的問題
Olga avatarOlga2011-05-01
公司是否有不法?如有不法有何條文可以懲罰嗎?你不想做了嗎.還是已經找到工作了所謂工資的判斷有兩個原則1.因工作獲得的報酬2.繼續性的給與因此可以初步的判斷.甚至武斷:不需管薪資單上的那些是甚麼名目.都是工資.你的薪資就是近4萬元當然年終獎金不是工資至於違反法條這就多了.建議跑一趟勞檢所.先做勞動檢查.公司應該就罰錢了...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