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日前發生車禍.機車VS機車.!雙方機車各修理大約一萬初.我有傷勢(醫生證明腳趾骨折.未住院.在家休養一個月.ps:上班途中(我目前正在聲請職災給付.)!對方毫髮無傷..!!肇事初步原因是:皆屬燈號爭議雙方各執一詞.肇事責任無法分析.!想請問二個問題.!!1:假使是肇事責任無法分析我可以跟對方要求傷害賠償嗎?告他傷害罪嗎?2:上述問題假設不行.那我是否可以申請有一個要花三千元要等一個月的那個專業鑑定(在此忘記正確說法名詞了).假如申請出來.單子上
(車禍賠償問題)傷害部分!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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