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叫偷嗎? - 法學
By Carol
at 2005-04-15T02:14
at 2005-04-15T02:14
Table of Contents
首先先推一下這篇文章: ) 謝謝這位版友的精闢見解
我來補充一下的說~
※ 引述《marinertw (水手)》之銘言:
: ※ 引述《kukulala (燃燒吧我的小宇宙)》之銘言:
: : 這個問題小弟想很久了 PO在這裡請教各位前輩
: : --------------------
: : 王小明因上課偷看漫畫被老師沒收 (漫畫是王小明自己花錢買的)
: : 結果為了把漫畫拿回來 王小明趁導師辦公室沒人
: : 在未經老師許可下打開老師的櫃子把漫畫拿回來
: : 請問王小明這樣的行為叫偷嗎?
: : 所謂不告而取謂之偷 但如果不告而取 拿的卻是自己的東西 這樣叫偷嗎?
: 原則上竊盜罪所破壞的法益 是對物的管領監督的支配關係
^^^^^^^^^^^^^^^^^^^^^^^
此處所謂對物的管領監督的支配關係是否需以適法為限?
竊盜罪之構成要件為"他人之動產" 此處動產應是指合乎民法之所有權
而占有為事實行為 沒有適法與否之問題 皆可為竊盜罪之行為客體
: 就實務的見解 可以是持有關係 也可以是 所有關係
: 這個行為 絕對符合"竊取"的觀念
: 只是會不會成立竊盜罪 會 有疑問
: 24年上字2736號判例
: 所有人將典當物 未經告知取回典當物 雖已破壞持有關係
: 但仍不成立竊盜罪 原則上認為所有權 高於 持有權
^^^^^^^^^^^^^^^^^^^^^^^^^^^^
1.契約關係對竊盜罪之成立之影響:
前面有版友提到契約 像是因租賃契約而取得占有 在所有人取回其物時
就像此判例 不能成立竊盜罪
就算所有人把所有物拿回去所可能負責的也只是民事法上的債務不履行或侵權行為而已
(我這邊有一個問題 那就是強盜罪之行為主客體判斷也是所有權高於占有嗎??)
2.對於占有之侵害:
如上所述 占有人只不能對抗合法之所有人
其他非所有人皆可對其成立竊盜罪
EX.小偷乙偷甲的鑽戒得手後 丙再從乙處偷鑽戒
這樣乙雖然自己也是小偷XD 但丙還是構成竊盜罪之構成要件
: 當然 你如果認為沒收 之後 那書就歸老師所有 上面的判例就不適用
所謂是否已歸老師所有是以民法方面是否有移轉所有權為判斷
而所有權之移轉有 1.依法律規定 2.依法律行為
法律行為就像前面版友所說的 可以以他們之間是否存在契約而為判斷
ex:"各位同學如果上課看漫畫就沒收送給老師大家說賀謀~????" "賀~~"
如此就雙方合意成立契約 而所有權因此移轉
而教師之懲戒權應不致於可侵奪學生之物之所有權
因懲戒權應適度 足以矯正學生之行為即為已足
不致於構成所有權移轉之法律依據
(有人有別的看法嗎?)
: 不過 通常而言 都還是會認為是自己所有
: 所以在主觀構成要件方面 會有欠缺他人之物的認識
: 故會排除故意 但有可能成立過失
: 不過竊盜不罰過失
: 所以 還是不成罪
--
我來補充一下的說~
※ 引述《marinertw (水手)》之銘言:
: ※ 引述《kukulala (燃燒吧我的小宇宙)》之銘言:
: : 這個問題小弟想很久了 PO在這裡請教各位前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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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小明因上課偷看漫畫被老師沒收 (漫畫是王小明自己花錢買的)
: : 結果為了把漫畫拿回來 王小明趁導師辦公室沒人
: : 在未經老師許可下打開老師的櫃子把漫畫拿回來
: : 請問王小明這樣的行為叫偷嗎?
: : 所謂不告而取謂之偷 但如果不告而取 拿的卻是自己的東西 這樣叫偷嗎?
: 原則上竊盜罪所破壞的法益 是對物的管領監督的支配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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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處所謂對物的管領監督的支配關係是否需以適法為限?
竊盜罪之構成要件為"他人之動產" 此處動產應是指合乎民法之所有權
而占有為事實行為 沒有適法與否之問題 皆可為竊盜罪之行為客體
: 就實務的見解 可以是持有關係 也可以是 所有關係
: 這個行為 絕對符合"竊取"的觀念
: 只是會不會成立竊盜罪 會 有疑問
: 24年上字2736號判例
: 所有人將典當物 未經告知取回典當物 雖已破壞持有關係
: 但仍不成立竊盜罪 原則上認為所有權 高於 持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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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契約關係對竊盜罪之成立之影響:
前面有版友提到契約 像是因租賃契約而取得占有 在所有人取回其物時
就像此判例 不能成立竊盜罪
就算所有人把所有物拿回去所可能負責的也只是民事法上的債務不履行或侵權行為而已
(我這邊有一個問題 那就是強盜罪之行為主客體判斷也是所有權高於占有嗎??)
2.對於占有之侵害:
如上所述 占有人只不能對抗合法之所有人
其他非所有人皆可對其成立竊盜罪
EX.小偷乙偷甲的鑽戒得手後 丙再從乙處偷鑽戒
這樣乙雖然自己也是小偷XD 但丙還是構成竊盜罪之構成要件
: 當然 你如果認為沒收 之後 那書就歸老師所有 上面的判例就不適用
所謂是否已歸老師所有是以民法方面是否有移轉所有權為判斷
而所有權之移轉有 1.依法律規定 2.依法律行為
法律行為就像前面版友所說的 可以以他們之間是否存在契約而為判斷
ex:"各位同學如果上課看漫畫就沒收送給老師大家說賀謀~????" "賀~~"
如此就雙方合意成立契約 而所有權因此移轉
而教師之懲戒權應不致於可侵奪學生之物之所有權
因懲戒權應適度 足以矯正學生之行為即為已足
不致於構成所有權移轉之法律依據
(有人有別的看法嗎?)
: 不過 通常而言 都還是會認為是自己所有
: 所以在主觀構成要件方面 會有欠缺他人之物的認識
: 故會排除故意 但有可能成立過失
: 不過竊盜不罰過失
: 所以 還是不成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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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mma
at 2005-04-18T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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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Thomas
at 2005-04-21T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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