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有觸法??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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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問各位一件事情知道的就回應不知道的看看就好就是甲借A一些遊戲裝備但是A卻沒經過甲的同意把甲的物品私自擺在某數字網上面事後甲發現ㄌA也說每ㄍ禮拜還500元但是卻拖了3ㄍ月那請問一下A是否有觸法??甲和A是現實朋友但是事後A手機都不開機.也躲起來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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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ve avatarSteve2011-08-30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普通侵佔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佔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民法第四百六十八條(借用人之保管義務)借用人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保管借用物。借用人違反前項義務,致借用物毀損、滅失者,負損害賠償責任。但依約定之方法或依物之性質而定之方法使用借用物,致有變更或毀損者,不負責任。甲借A一些遊戲裝備但是A卻沒經過甲�
Hedwig avatarHedwig2011-08-31
很明顯的A有觸法,根據刑法第359條:(破壞電磁紀錄罪)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雖然一開始A是有理由使用甲借給他的遊戲裝備,但甲並無同意A可以私自變賣他的裝備(條文中的變更),故A私自變賣,則將觸法。但由於本罪是具體危險犯,除非真的生了損害,否則不成罪。2011-08-2719:53:34補充:芝大大您好,基於罪刑法定原則,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