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05下午三點我喝了一罐台啤,一個半小時後開車上路,我在最內側車道,綠燈起步時,被一輛從右側要迴轉到對向車道的車子撞上我的右側保險桿,剛好路邊有一家修車廠,我請車廠打電話報警。
警察來了以後先做酒測,測出我的酒測值是0.09,所以雖然是別人撞我的車,但是我卻要以公共危險罪被移送。
到了警察局做平衡測驗,我都有順利通過,接著做了筆錄。然後撞我的人揚長而去,而我卻要回家等傳票。
請問...我會受到什麼樣的刑罰?
警察來了以後先做酒測,測出我的酒測值是0.09,所以雖然是別人撞我的車,但是我卻要以公共危險罪被移送。
到了警察局做平衡測驗,我都有順利通過,接著做了筆錄。然後撞我的人揚長而去,而我卻要回家等傳票。
請問...我會受到什麼樣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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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
二.恭喜你的測試都順力通過~這是檢方起訴與否的依據.
三.0.09未達公共危險標準~也未達酒駕開單標準.
而且通過測試~又無肇事主因.(沒有刑責問題)
依你所訴:應該是該迴轉車輛違規.屆時你還可依肇事責任歸屬
請求賠償車輛維修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