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死刑與廢死 - 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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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死刑:有些犯人罪大惡極 應該求處死刑

支持廢死:犯人有人權 法律是保障人民生命而不是剝奪人民生命

法律是為何而存在?? 矯正心態不良的犯人? 替無辜的受害者討公道?
所以法律存在的目的好像會影響要不要有死刑


就我個人認知:
犯錯的人應該要受到適當的懲罰 受害的人應該要得到合理的補償

犯錯的人受到的痛苦 = 受害者及其家屬友人與整體社會遭受的傷害
限制條件:不能殺死犯人
合理的處罰:設計適當且合法的凌虐犯人使之遭受痛苦
實例:新加坡的鞭刑 可以讓犯人不斷的感到痛苦
運用小說裡生死符的概念 讓犯人活著但生不如死
上述的情況應該就能讓 犯人得到應有的處罰又不用殺死犯人


受害的人應該也可以用類似保險賠償的方式給予適當補償
受害的人得到的賠償 = 加害人造成的傷害


如果這樣做的話廢死的爭論就沒有了 為什麼制定法律的人都不這樣做???

而且除了死刑 也常常看有爭議的判刑 例如:性侵犯 都是覺得刑度太輕

為什麼法律都不去強調怎樣的刑度才合理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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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Kelly avatarKelly2011-09-08
對國家而言,第一要務是維持秩序而非讓加害人痛苦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1-09-12
從這種觀點出發的自然不注重被害人的願望
Susan avatarSusan2011-09-15
對國家機器而言,第一要務是服從人民
Andrew avatarAndrew2011-09-19
【 犯法-->懲罰 】 這個邏輯鏈結真難以突破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1-09-21
生不如死就是把人當工具,比起讓人實際上不是人(死刑)
Isla avatarIsla2011-09-24
使人生不如死,人不當人對待(凌虐)更違反人性尊嚴,更
教憲法害怕。法理上如斯,立法者為何不這樣立我不知道
Selena avatarSelena2011-09-25
用變態一點的懲罰 虐待到死 這樣嚇阻力應該夠吧?
我是否太變態了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