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遵守法律 - 法學
By Susan
at 2009-05-09T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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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of Contents
: 法官說了算,是因為法官有裁判權,它不是物理性的力量(你所謂的武力
: )本身,而是運用力量的權柄(the authority to exercise force)。
: 這是應然與實然的差別。
為什麼法院有審判權或管轄權,我們就應該服從這個法院所作出
的裁判呢?如果是因為法院所以有權作出裁判是因為法律有規定
的話,那麼為什麼因為法律規定法院得就落入特定範圍的時間、
地點、內容與對象的事件為裁判,我們就應該服從這個法院就該
事件所作出的裁判?
要是我們是基於我們應該服從法律的理由,主張我們應該服從法
律授權法院所作出的裁判的話,那麼在邏輯上我們就不可能以法
院擁有審判權或管轄權的理由來回答為什麼我們應該服從法律這
個問題。因為一旦我們這麼做,我們就是在petitio principii
或begging the question。
當然,法律是應然層面的事物,但凡要是應然層面的事物我們就
有服從它的義務嗎?顯然不是,否則極為邪惡的法律也預設我們
的服從義務嗎?只因為它是法律之故?或者說,「他應該去死」
像這樣使用「應該」的字眼的語句也是應然語句,那麼算不算得
上應然層面的事物,我們是否也因此要服從這個語句所指示的內
容呢?要最後一個問題的回答是肯定的話,我們顯然難以接受。
否則,隨便一句話很可能就害了一條生命。
: 你的這種說法,十九世紀的英國法學者John Austin已經提過,基本上,
: Austin的東西已經被批判到爛了。套用H.L.A. Hart的話,我們覺得「有
: 義務(obligated)」跟「被強迫」(obliged)是兩回事,前者具有外於物理
: 力量的正當性,後者則無。或許這樣的感覺是個幻象,但它何以是幻象,
: Austin式的理論無法提出適當的說明--單純指出法律與物理力量之間的
: 關係,算不上說明。
: 「法官說了算」的規則,是Hart所謂「裁判規則」的一部份,裁判規則的
: 存在是要解決裁判規則不存在時所生無效率的問題,不論如何,現實生活
: 的法律問題,必須有個最終的解答。但即使是Hart也一再提醒我們,這並
: 不表示「最終」必然是「正確」的。
: 順道一提,後現代主義者動不動喜歡談「權力」,但有時候他們所講的其
: 實不是「權力」,而是「物理力量」,這兩個東西在英文都稱為power,
: 換句話說,power有應然與實然兩個層面的不同含意,後現代主義者跟原po
: 一樣不作區分地使用它,「權力」就成了後現代主義炫目的裝飾,但說到底
: 不過是「不懂的騙不會的」。
--
我喜歡出發 喜歡離開
喜歡一生中都能有新的夢想
千山萬水 隨意行去
不管星辰指引的是什麼方向
我喜歡停留 喜歡長久
--
: )本身,而是運用力量的權柄(the authority to exercise force)。
: 這是應然與實然的差別。
為什麼法院有審判權或管轄權,我們就應該服從這個法院所作出
的裁判呢?如果是因為法院所以有權作出裁判是因為法律有規定
的話,那麼為什麼因為法律規定法院得就落入特定範圍的時間、
地點、內容與對象的事件為裁判,我們就應該服從這個法院就該
事件所作出的裁判?
要是我們是基於我們應該服從法律的理由,主張我們應該服從法
律授權法院所作出的裁判的話,那麼在邏輯上我們就不可能以法
院擁有審判權或管轄權的理由來回答為什麼我們應該服從法律這
個問題。因為一旦我們這麼做,我們就是在petitio principii
或begging the question。
當然,法律是應然層面的事物,但凡要是應然層面的事物我們就
有服從它的義務嗎?顯然不是,否則極為邪惡的法律也預設我們
的服從義務嗎?只因為它是法律之故?或者說,「他應該去死」
像這樣使用「應該」的字眼的語句也是應然語句,那麼算不算得
上應然層面的事物,我們是否也因此要服從這個語句所指示的內
容呢?要最後一個問題的回答是肯定的話,我們顯然難以接受。
否則,隨便一句話很可能就害了一條生命。
: 你的這種說法,十九世紀的英國法學者John Austin已經提過,基本上,
: Austin的東西已經被批判到爛了。套用H.L.A. Hart的話,我們覺得「有
: 義務(obligated)」跟「被強迫」(obliged)是兩回事,前者具有外於物理
: 力量的正當性,後者則無。或許這樣的感覺是個幻象,但它何以是幻象,
: Austin式的理論無法提出適當的說明--單純指出法律與物理力量之間的
: 關係,算不上說明。
: 「法官說了算」的規則,是Hart所謂「裁判規則」的一部份,裁判規則的
: 存在是要解決裁判規則不存在時所生無效率的問題,不論如何,現實生活
: 的法律問題,必須有個最終的解答。但即使是Hart也一再提醒我們,這並
: 不表示「最終」必然是「正確」的。
: 順道一提,後現代主義者動不動喜歡談「權力」,但有時候他們所講的其
: 實不是「權力」,而是「物理力量」,這兩個東西在英文都稱為power,
: 換句話說,power有應然與實然兩個層面的不同含意,後現代主義者跟原po
: 一樣不作區分地使用它,「權力」就成了後現代主義炫目的裝飾,但說到底
: 不過是「不懂的騙不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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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出發 喜歡離開
喜歡一生中都能有新的夢想
千山萬水 隨意行去
不管星辰指引的是什麼方向
我喜歡停留 喜歡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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