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拆房留下與我家相鄰的牆為何是我要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各位好,事情是這樣的
我家屋齡約40年,隔壁原本有一間38年前蓋的一樓平房,各自有各自的牆面,互不侵犯,
但就是黏在一起

年初隔壁屋主委託建商(也就是買主)拆除之後將空地賣給建商,但當時他遺留一面與我
家相鄰的牆壁沒拆。

當時詢問拆除廠商(也就是現在的建商),他們回覆這面牆以後會直接灌漿變成既有牆面
,所以不拆。

經過鑑界,我家的牆在我家地界內,那面墻在對方地界內,互不侵犯都沒過界,但就是黏
在一起。

現在建商引用民法811條附合的規定,簡單說就是原本牆是不動產的一部分,但現在房屋
已經被拆,牆壁已非不動產。非不動產,就屬動產,動產與他人不動產附合,成為不動產
的重要成分(所謂重要是指非經毀損不能分離),所有權就歸屬於不動產所有人,所以法
院說要我家負責拆了,要求我們拆除那面牆返回土地

拆除是小事,但一不小心我家房子怎麼了,會沒完沒了,我想這應該也是當初建商想盡辦
法甩鍋的原因

上了法院一次,法院也說依照現況來看那片墻的確屬於我家的,所以我們有拆除返還的義
務,天底下哪有這種事!牆壁不是我蓋的,也不是我在用的,土地也不是我的,然後我要
負責拆掉還建商,建商還能跟我求償,請問各位這個我該如何才能維護我自己的權益?提
供拆除前後的照片能有幫助嗎?

謝謝各位

--

All Comments

Vanessa avatarVanessa2021-12-14
找民意代表陳情,如果在六都先打1999立案。
Jessica avatarJessica2021-12-17
牆壁未必不屬於不動產,參考民法66條第1項看看
Edith avatarEdith2021-12-14
另可參考關鍵字"強迫之不當得利",建議找律師處理
David avatarDavid2021-12-17
房屋已經被拆牆壁已非不動產 最好可以這樣解釋XD
Callum avatarCallum2021-12-14
就算真的被認為是復合也能用不當得利處理
Kristin avatarKristin2021-12-17
都上法院該找律師比較好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21-12-14
噓一樓。樓主寫的超清楚的,已進了法院(司法),還教人找民代(立法)、打1999(行政),真沒概念。
Faithe avatarFaithe2021-12-17
原PO 不懂對方的真正目的嘛???
Rae avatarRae2021-12-14
講白一點,誰拆了,然後影響到誰,誰就要負責.不管建商或原地主,都不願意冒拆了損害到你家建築結構
Eden avatarEden2021-12-17
的風險,只有你來拆,你拆你負責,推不了給別人不知道原本那邊是八吋牆還是四吋牆,要是八吋牆的話
Jacob avatarJacob2021-12-14
現在用的建築工法,灌漿板模,那面沒拆的牆根本灌不下去
Kristin avatarKristin2021-12-17
頂多走民事,換你跟原本的地主去求償費用
Eden avatarEden2021-12-14
建議去做調解吧,畢竟你若能理解對方的真正想法建商不見得不會不配合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21-12-17
不然,建商他要走多少法律程序才能開始蓋???
Dora avatarDora2021-12-14
不然就是去找結構技師之類的公會出具報告,去舉證這面牆並非你的建物的主成分之一
Cara avatarCara2021-12-17
再退萬步說,那假若是重要成分,那拆了我的房子就毀了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21-12-14
當初兩棟建物建築時間並非相同,並非存有其重要性
George avatarGeorge2021-12-17
屋齡40年,或許可以主張時效取得地上權
Ina avatarIna2021-12-14
推2樓 本件係屬“強迫得利”之事件 建議找律師處理
Rachel avatarRachel2021-12-17
類推適用民法182條第一項,主張利益不存在,受損人不得對受益人主張不當得利
Elvira avatarElvira2021-12-14
掛白布條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21-12-17
建商這招有點爛,這麼快就被破解
Zanna avatarZanna2021-12-14
想請問這種情況受損人是前屋主,還是現在的地主(建商)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21-12-17
建商說跟他沒關係,要找前屋主,這樣我是要對前屋主還是建商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21-12-14
建商拆牆就找建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