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延遲完工的相關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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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小弟之前買了一間預售屋,買賣契約書有提到應於今年1月取得使用執照,而建案延遲到
今年7月才取得使用執照,所以向建商要求賠償延遲金(每日賠已繳房地價款的萬分之五)
。先向消保會申訴開協調會,當時地政科科長有指出建商確實違約,但是建商拒絕賠償。
現在要開始驗交屋,但建商威脅不跟他們簽和解書放棄追討延遲完工金就不交屋給我。

請問我可以依民法要求法院執行強制交屋嗎?因為合約裡針對交屋的部分是從取得使用執
照後六個月內要跟我提出交屋,否則開始計算延遲交屋的罰鍰。現在還未滿六個月但建商
態度明確不肯交屋,這樣我能提告要求建商交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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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san avatarSusan2015-08-04
房事建議找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