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議長賄選案 - 法學

By Kama
at 2003-08-02T09:16
at 2003-08-02T09:16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hsuans (你今天TSAO了嗎?)》之銘言:
: ※ 引述《Brahman (小狐汔濟)》之銘言:
其實就分工來講,
這種提問比較適合放到法律板去討論,
畢竟法理學板不是倫理道德板,
要討論所謂「法理」,好像也應該以對法釋義學有基本認知為必要基礎,
至少,就要討論的個案應該先做點功課……
不然以後就會變成社會上發生什麼事情就拿來「法理」一下,
最慘的下場可能是變成類政治板吧……
回到這個問題,我之所以請原作先想一下所謂的社會利益是什麼,
是因為既然已經用了這麼功效主義的提問方式,
那麼至少要先表明自己在衡量這些功效的時候是如何計算的,
也就是想請原作把其所認定的社會利益具體說明,
而不是泛泛的說出無關痛癢的「定義」。
這樣很難討論下去。
事實上,一般人民對於賄選真的有那麼強的道德情感嗎?
住在台北市的人可能會很難想像住在其他縣市的人對這件事情的看法,
(而不是媒體告訴你的看法)
很多人其實並不認為拿人錢財到時候要回報投他一票有什麼不對,
當然,這件事情到底對不對是另外一個問題,
但是要用「所有社會成員的個別利益」來討論,每個人的看法應該都要計算進來。
又,讓他們下台意味著要進行補選,
補選還是選舉,再選一次情形就會比較好嗎?
如果賄選真的就可以選上,會出來選的人還是會做的。
更重要的是,如果這已經是選民認為必然會發生的,甚至已經是選舉文化的一部分,
只想到用刑罰的方式去禁絕,這可是下乘的做法……
當然,我認為賄選再過一段時間會慢慢消失,
因為現在抬面上的價值觀是反對這件事情的,在教育的過程中會影響以後的人,
到了我們這一代,或甚至再下一代當家的時候,
可能這件事情就會慢慢不見,不過這也很難說,
畢竟利益是行動者決策的重要考量,只要還有利可圖,
就會有人做,只是現在這種價值觀的轉向帶來改變的可能性而已。
不太法理學。
--
Some men see things that they are and say why;
I see things that never were and say why not.
--
: ※ 引述《Brahman (小狐汔濟)》之銘言:
其實就分工來講,
這種提問比較適合放到法律板去討論,
畢竟法理學板不是倫理道德板,
要討論所謂「法理」,好像也應該以對法釋義學有基本認知為必要基礎,
至少,就要討論的個案應該先做點功課……
不然以後就會變成社會上發生什麼事情就拿來「法理」一下,
最慘的下場可能是變成類政治板吧……
回到這個問題,我之所以請原作先想一下所謂的社會利益是什麼,
是因為既然已經用了這麼功效主義的提問方式,
那麼至少要先表明自己在衡量這些功效的時候是如何計算的,
也就是想請原作把其所認定的社會利益具體說明,
而不是泛泛的說出無關痛癢的「定義」。
這樣很難討論下去。
事實上,一般人民對於賄選真的有那麼強的道德情感嗎?
住在台北市的人可能會很難想像住在其他縣市的人對這件事情的看法,
(而不是媒體告訴你的看法)
很多人其實並不認為拿人錢財到時候要回報投他一票有什麼不對,
當然,這件事情到底對不對是另外一個問題,
但是要用「所有社會成員的個別利益」來討論,每個人的看法應該都要計算進來。
又,讓他們下台意味著要進行補選,
補選還是選舉,再選一次情形就會比較好嗎?
如果賄選真的就可以選上,會出來選的人還是會做的。
更重要的是,如果這已經是選民認為必然會發生的,甚至已經是選舉文化的一部分,
只想到用刑罰的方式去禁絕,這可是下乘的做法……
當然,我認為賄選再過一段時間會慢慢消失,
因為現在抬面上的價值觀是反對這件事情的,在教育的過程中會影響以後的人,
到了我們這一代,或甚至再下一代當家的時候,
可能這件事情就會慢慢不見,不過這也很難說,
畢竟利益是行動者決策的重要考量,只要還有利可圖,
就會有人做,只是現在這種價值觀的轉向帶來改變的可能性而已。
不太法理學。
--
Some men see things that they are and say why;
I see things that never were and say why not.
--
Tags:
法學
All Comments
Related Posts
高市議長賄選案

By Connor
at 2003-08-02T08:33
at 2003-08-02T08:33
高市議長賄選案

By Caitlin
at 2003-08-02T01:14
at 2003-08-02T01:14
類推適用

By Sandy
at 2003-07-31T16:36
at 2003-07-31T16:36
類推適用

By Heather
at 2003-07-31T15:09
at 2003-07-31T15:09
類推適用

By Dinah
at 2003-07-31T13:11
at 2003-07-31T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