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何在?! - 法學
By Skylar Davis
at 2004-11-17T19:44
at 2004-11-17T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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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razyMarc (稟承千年卓絕意志)》之銘言:
: ※ 引述《TheRock (我相信自己做得到 NI》之銘言:
: : 老實說,對有那種傳統思維的人,講再多也沒有用,那種觀念很難改。「死者為大」
: : 「同情弱者」就是他們的最高原則,殊不知「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濫情造成
: : 他們誤以為每個犯罪者都該死。什麼刑法謙抑思想?什麼人權觀念?等他們或自己的
: : 親友哪天犯罪或不幸被人栽贓嫁禍眼看就要受鞭刑、宮刑、死刑的時候,大概就會懂
: : 了。
: : 人啊,在事不關己的時候,什麼狠話都說得出來。
: 同情弱者?那可從來不在我的腦中出現過,成功就是要剝削弱者欺壓弱者
: 重刑思維是方便統治的手段,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沒錯,那在同情受刑
: 人之前,怎不想想他們的可恨?事不關己的確什麼話都說的出來,但是即
: 使是自己的親人,也得看看自己的出力有無回饋,栽贓嫁禍別人會,我就
: 不會嗎?相對毀滅保證才是真正的平和之道。
雖然你不是回我文,但是忽然有一些感想。
只是感想而已啊。
常常聽到很多人會痛罵這個社會病了、世風日下。
甚至跟一些老爺爺、老奶奶聊聊天,他們都會很嚮往日據時代日本的統治方式。
偷東西?沒問題啊,剁手。強姦?沒問題啊,槍斃。
結果治安的境界是真的好,而不是儒家空泛說說的理想,達到了「出不閉戶。」
但是這樣真的是好嗎?如果真的那麼好,日本本土為什麼不用一樣的統治方式?
其實說起來,要解決犯罪問題,古代中國最犀利啊。
墨、宮、腓,甚至有凌遲處死,更不要說一些宮裡特有的私刑。
(歐美也有璀璨者,如鐵處女是)可是結果真的遏止了犯罪嗎?
一個犯罪人,除了心裡病態之外,為什麼會犯罪?
有錢人、中等階級、受過高等教育的人,犯罪問題比較少。
窮人、沒受過教育的人,犯罪問題比較多。
當然,不論貧富貴賤,我們刑罰的標準都應該一致。
但是你提高了刑罰,無形中對他們而言其實就不公平了嘛。
除了病態之外,有誰家財萬貫會去偷竊?
你剁了他一隻手之後,大家是爽啊、他以後可能是不會去偷啊,但是有必要嗎?
他想要改過自新的機會都沒有了。
又有誰不曾犯錯呢?
甚至是病態,像是有性衝動的犯罪人,他們有時候是病人,而非單純的罪犯。
他們如果經過治療,有能重新成為某些人的鄰居。
又何必趕盡殺絕呢?
確實誰無媽媽姊妹,我家人如果受性侵害,我也會噗噗啊。
但是那是感情啊,不應該用在法律,尤其是公權力上。
「相對毀滅保證」又是什麼呢?
前陣子游揆豪氣的說,「你打我台北,我打你上海。」並且以「美蘇冷戰」為例。
游揆說這話難道不是無知嗎?
美蘇冷戰幾十年,是透過了足以互相毀滅對方幾十次的武器取得了暫時的和平僵局。
但是那是隨時一觸即發的假和平,換言之,那個和平是放在一個薄弱的基礎上。
今天的北亞和北美的和平,難道又是藉著這樣的互相毀滅平衡才得到的嗎?
犯罪的來源在哪裡呢?似乎是這個問題反而不重要了。
其實這才是解決犯罪問題最重要的基礎,而不是如何在犯罪源源不絕產出時消滅它們。
犯罪本是社會的常態,是不可能根治的。
說迂腐一點,想要解決犯罪問題,比較根本的問題還是教育。
像是廢除死刑之後,歐洲國家犯罪率並沒有增加。
持續增加恐怖刑罰的越南,犯罪率並沒有減少。
之前有一個義大利有個叫做Lombroso的實證主義者,他指出有生來犯罪人。
如果把這些生來犯罪人先找到了、先消滅了,那這個世界就沒犯罪了嘛。
一百年後,我們看他的科學檢驗結果,覺得非常畏懼。
一個人什麼都沒有做,但是他「臉色蒼白、低頭蓋骨、前額凹入、耳朵特大、頭髮捲
曲」,他就會被貼上生來犯罪人的標籤。
現在法國打算要透過「科學去勢」的方法用以對付性犯罪人。
台灣也有對於禽獸,不用講究人權的聲音。
一百年後,以後的人看著我們的紀錄或許也會覺得很可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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