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何在?! - 法學
By Emma
at 2004-11-18T02:20
at 2004-11-18T02:20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CrazyMarc (稟承千年卓絕意志)》之銘言:
: 同情弱者?那可從來不在我的腦中出現過,成功就是要剝削弱者欺壓弱者
: 重刑思維是方便統治的手段,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沒錯,那在同情受刑
: 人之前,怎不想想他們的可恨?事不關己的確什麼話都說的出來,但是即
: 使是自己的親人,也得看看自己的出力有無回饋,栽贓嫁禍別人會,我就
: 不會嗎?相對毀滅保證才是真正的平和之道。
你所謂的「成功」
你以為你是在剝削弱者、欺壓弱者
但正好相反
你其實是在剝削強者、欺壓強者
你剝削強者、欺壓強者,來保護像您這樣的弱者
這樣的弱者,在赤裸裸的暴力底下,不堪一擊、立即毀滅,
只好靠一張嘴來扭轉乾坤(例如栽贓嫁禍什麼的)
用道德、法律等理念來顛倒自然的強弱狀態
讓敢於暴力者自以為自己是弱勢。
你似乎深信相對毀滅的保證是真正的平和之道
但遇到被您這樣的人所欺壓的人想要以真正的暴力來實現這個毀滅,
你又怕了。
急著想要用「方便的」統治手段炮製他們、讓他們服服貼貼的
為什麼?
因為你口中的「互相毀滅的理論」只是打嘴砲,玩假的
正因為玩假的
所以才敢大棘棘的談毀滅
只敢口頭恐嚇
真要相互毀滅,卻又怕得要死。
這很正常,因為這是弱者的表現。
弱者談毀滅是因為怕毀滅
這樣的「互相毀滅」或許只是一種行為的合理化藉口
(聽起來頗公平,所以幹起事來理直氣壯)
但不是之所行為的真正理由
弱者腦袋裡真正想的可能是:
「弱者可以毀滅強者、強者不能毀滅弱者,這才是真正的平和之道」
更白一點講,就是:
「我可以毀滅你,你不能毀滅我,之謂大同」
實際的作法說穿了就是:「如何讓強者成為絕對的弱勢?」
我沒有說你錯,
這樣的作法我覺得沒什麼問題,
反正只要有人肯服從,就有人會有權力
權力服從關係是實然關係;而非應然關係
沒什麼應該不應該的
但壞就壞在你權力在手
卻忘了你才是弱者、那些敢於暴力的人反而是強者
搞到現在,弱者還以為自己是天生的強者
想要對真正的強者施暴(!)
為什麼法律要講道理?
正是因為法律是弱者的法律
弱者只能靠講道理來與人周旋
使人拳頭不服,但心服口服
現在,弱者控制了法律、掌握了「理」的論述權力
何以猶不知足,硬要跟強者玩暴力?
強者本來是不用講道理的
是因為弱者跟他講道理
他才有被說服的可能(所以才會有刑罰的一般及特別預防的功能)
現在弱者以為自己是強者
也想學人不講道理
那強者何須跟弱者扯這些五四三的?
這樣一搞,只會讓這個保護弱者的法律體系崩潰掉
壞人或許可恨、或許可憐
但所謂刑法的謙抑性
最大的著眼處並不是壞人的可恨、或是可憐
而是為了維持這一個高舉理性、崇尚和平的法律體系
殺掉壞人、把壞人關起來,只是其次
維持這一整個讓人(尤其是強者)希望去講道理的制度,
才是弱者安全的最終保障
我們大談刑法謙抑性
其實是為了保障好人
要您同情他們
實是為了你好
--
法律的亂源:
法官想當神
白癡想當法官
神想裝白癡
--
: 同情弱者?那可從來不在我的腦中出現過,成功就是要剝削弱者欺壓弱者
: 重刑思維是方便統治的手段,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沒錯,那在同情受刑
: 人之前,怎不想想他們的可恨?事不關己的確什麼話都說的出來,但是即
: 使是自己的親人,也得看看自己的出力有無回饋,栽贓嫁禍別人會,我就
: 不會嗎?相對毀滅保證才是真正的平和之道。
你所謂的「成功」
你以為你是在剝削弱者、欺壓弱者
但正好相反
你其實是在剝削強者、欺壓強者
你剝削強者、欺壓強者,來保護像您這樣的弱者
這樣的弱者,在赤裸裸的暴力底下,不堪一擊、立即毀滅,
只好靠一張嘴來扭轉乾坤(例如栽贓嫁禍什麼的)
用道德、法律等理念來顛倒自然的強弱狀態
讓敢於暴力者自以為自己是弱勢。
你似乎深信相對毀滅的保證是真正的平和之道
但遇到被您這樣的人所欺壓的人想要以真正的暴力來實現這個毀滅,
你又怕了。
急著想要用「方便的」統治手段炮製他們、讓他們服服貼貼的
為什麼?
因為你口中的「互相毀滅的理論」只是打嘴砲,玩假的
正因為玩假的
所以才敢大棘棘的談毀滅
只敢口頭恐嚇
真要相互毀滅,卻又怕得要死。
這很正常,因為這是弱者的表現。
弱者談毀滅是因為怕毀滅
這樣的「互相毀滅」或許只是一種行為的合理化藉口
(聽起來頗公平,所以幹起事來理直氣壯)
但不是之所行為的真正理由
弱者腦袋裡真正想的可能是:
「弱者可以毀滅強者、強者不能毀滅弱者,這才是真正的平和之道」
更白一點講,就是:
「我可以毀滅你,你不能毀滅我,之謂大同」
實際的作法說穿了就是:「如何讓強者成為絕對的弱勢?」
我沒有說你錯,
這樣的作法我覺得沒什麼問題,
反正只要有人肯服從,就有人會有權力
權力服從關係是實然關係;而非應然關係
沒什麼應該不應該的
但壞就壞在你權力在手
卻忘了你才是弱者、那些敢於暴力的人反而是強者
搞到現在,弱者還以為自己是天生的強者
想要對真正的強者施暴(!)
為什麼法律要講道理?
正是因為法律是弱者的法律
弱者只能靠講道理來與人周旋
使人拳頭不服,但心服口服
現在,弱者控制了法律、掌握了「理」的論述權力
何以猶不知足,硬要跟強者玩暴力?
強者本來是不用講道理的
是因為弱者跟他講道理
他才有被說服的可能(所以才會有刑罰的一般及特別預防的功能)
現在弱者以為自己是強者
也想學人不講道理
那強者何須跟弱者扯這些五四三的?
這樣一搞,只會讓這個保護弱者的法律體系崩潰掉
壞人或許可恨、或許可憐
但所謂刑法的謙抑性
最大的著眼處並不是壞人的可恨、或是可憐
而是為了維持這一個高舉理性、崇尚和平的法律體系
殺掉壞人、把壞人關起來,只是其次
維持這一整個讓人(尤其是強者)希望去講道理的制度,
才是弱者安全的最終保障
我們大談刑法謙抑性
其實是為了保障好人
要您同情他們
實是為了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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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亂源:
法官想當神
白癡想當法官
神想裝白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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