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累犯的悔意值得考量嗎? - 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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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本人常常去吃吃到飽,
每次吃完,逐漸僵硬的動脈跟越來越肥大的肚子,
總讓我悔意滿點,
可是日子一過,肚子一餓,聽到哪有好餐廳,
就又忍不住不遠千里的去吃了,

人心也大多如此,如同毒癮煙癮,
只要一沾上了,悔意再重也敵不過癮頭,

初犯、非故意犯的確應考慮悔意
,但常業、累犯,其悔意是否還能有其值得考慮的價值,
個人覺得其實是很有疑問的,

而且這些行為,即便一時矯治,只要還有一點根,
往往只要再接觸同類環境、或是生活不順遂時,便很容易再起。
因此對於常累犯的法律目的,
是否更應該強調根治與隔離,
就算出獄也應該進行強制追蹤,
而不是刑罰判一判關一關,看起來沒事就可以放回社會這樣!
更不用考慮說有沒有悔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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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世間最可悲的一件事;
莫過於人世本來就是可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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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0-05-23
吃到飽當作推理的根據?????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0-05-28
舉例而已!很多犯罪都會養成習性啊
Joseph avatarJoseph2010-06-02
這麼專業化的東西我實在看不太懂(菸)......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0-06-03
一律鄉民浸豬籠好不好?
Ursula avatarUrsula2010-06-06
常累犯=常業與累犯嗎? 其實我看不懂M大要表達什麼....
Damian avatarDamian2010-06-11
i君杞憂了 其實就是鄉民浸豬籠 認真就輸了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0-06-12
你的討論對象到底是刑罰有效性還是悔意,可以特定一下嗎
Lily avatarLily2010-06-13
e君,您認為外面有個括弧,裡面有個菸字的回文,算得上認真?
Yuri avatarYuri2010-06-14
有另一個i
Dora avatarDora2010-06-15
呵...我輸了......
Selena avatarSelena2010-06-19
我也認真了...輸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