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各位的看法~~ - 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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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dwina
at 2009-05-10T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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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級相同,都是憲法位階,
但之所以要修憲,就是因為原先的條文已經不適用了,
而「增修條文」只是眾多修憲方式的其中一種。
我看過一本書(忘記書名了..)其中曾提到,
當初中華民國憲法制憲諸公在訂定憲法修正方式時,
之所以採用「增修條文」的方式,
主要是考量其具有可清楚呈現憲法發展脈絡的具體功能,
一方面保留制憲當時之時代背景及核心價值,
另一方面也可以讓後人瞭解憲法變遷的過程及因時制宜的必要性。



※ 引述《juotung (想飛)》之銘言:
: ※ 引述《Cheyen (小彥)》之銘言:
: : 中華民國憲法
: : 與
: :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間之法位階關係
: : 這兩個的法位階不是一樣嗎
: : 想請教各位的看法~~~
: 推 op301:當然不一樣 憲法他們不敢隨便動所以才用增修條文 04/18 20:10
: → op301:很明顯憲法位階比較高 04/18 20:10
: 推 tallwood:為什麼我覺得一樣高? 04/18 22:02
: 應該是一樣高的沒錯
: 因為是體制內以憲法規定的修憲程序完成的
: 都是憲法位階
: 跟法典叫什麼名字無關
: → eunacat:奇怪 如果不敢動又為何會去凍結部份的本文法條? 04/18 23:15
: 基本上「凍結」不是嚴格的法律用語
: 憲法寫的很清楚啊
: 就是「不適用」、「停止適用」
: 事實上就是動了
: 不用刪除而用增修的方式
: 也是基於政治上折衝各方意見的考量
: 不過刪除和增修的差異,在解釋憲法時不一定有影響
: 從歷史角度切入,只是解釋上的一種途徑而已
: 並不是非要加以重視的唯一途徑
: → kind0601:等級相同,但新法優於舊法 04/19 00:13
: → inflames:不對,是特別法優先於普通法 04/30 12:32
: 憲法不見得適用「後法優於前法」或「特別法優先普通法」的法理喔
: 因為憲法中可能有所謂不可更動的核心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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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法學

All Comments

Barb Cronin avatar
By Barb Cronin
at 2009-05-11T20:30
我講的是制憲當時的修憲方式訂定,不懂你的意思。
Elizabeth avatar
By Elizabeth
at 2009-05-12T18:59
要用修憲而不是重新制憲 純粹是政治考量
Genevieve avatar
By Genevieve
at 2009-05-13T17:27
制憲當時劃下的修訂方式並沒有太大實際的意義
Sarah avatar
By Sarah
at 2009-05-14T15:56
R大你說的是「制憲v.修憲」,但M大說的是「修憲方式」
Erin avatar
By Erin
at 2009-05-15T14:25
V大說的是!!!

德國平底鍋擊父事件

Oscar avatar
By Oscar
at 2009-05-10T13:11
※ 引述《ayuayu521 (鴨 )》之銘言: : 而一開始那女孩敲的3下就足以致死 : 確定的是母親至少敲了一下,還有她在敲之前他還活著 : 這個個案在德國非常有名,因為它橫跨了刑事實體法跟訴訟法的爭議 : 除了樓上提到的正當防衛認定問題外 : 還有就是因果關係的問題, : 母親的敲擊是否加速父親的死亡 ...

關於遵守法律

Regina avatar
By Regina
at 2009-05-10T11:42
你很清楚我唸書的口味,卻不清楚我唸過什麼,這也是邏輯謬誤, 正如先前「德國平底鍋擊父事件」的討論一樣,基本概念你不懂, 別人解釋給你聽,你不接受,還斥為法律人的態度問題(這兩天才 發現,當時讓我覺得「這傢伙怎麼這麼講不聽啊」的,原來就是這 個id)。 然而,基本概念不會也不該只因為態度不同而有所改變。顯 ...

關於遵守法律

Susan avatar
By Susan
at 2009-05-09T13:25
: 法官說了算,是因為法官有裁判權,它不是物理性的力量(你所謂的武力 : )本身,而是運用力量的權柄(the authority to exercise force)。 : 這是應然與實然的差別。 為什麼法院有審判權或管轄權,我們就應該服從這個法院所作出 的裁判呢?如果是因為 ...

關於遵守法律

Valerie avatar
By Valerie
at 2009-05-06T02:17
to inflames, 我批評的最激烈的部份 主要是你文中所隱含的某種獨斷論 其他都是小問題 我跟你最不一樣的地方在於 在法學中, 我不認為說不通的說法就沒有存在的資格 我也不認為說得通的說法就非有存在的資格 你一再的重複你的想法是某個小圈圈(哲學界、法理學界)有定論的東西 我不認同這一點 學術是流 ...

關於遵守法律

Andy avatar
By Andy
at 2009-05-04T23:47
※ 引述《juotung (想飛)》之銘言: : 在這篇回文中 : 我回應了inflames以下幾個主題: : 一、態度問題 : 二、force與authority的問題 : 三、判例與歷史解釋的問題 : 四、審判正確性問題 : 五、問題出在Hart? : 一、 : 先談一些背景的問題 : inflames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