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做個豪賭吧 - 法律
By Steve
at 2010-05-12T22:24
at 2010-05-12T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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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poche (最終的殉身之道)》之銘言:
: ※ 引述《epoche (最終的殉身之道)》之銘言:
: : 標題: Re: [閒聊] 我來做個豪賭吧
: : 時間: Wed May 12 18:16:56 2010
: : 推 hoboks:這樣的說法也對 把原因事實定義成原因 損失與受益都是結果 05/12 19:30
: : → hoboks:如此一來損失受益就沒有一個是原因 05/12 19:31
: 都說是「原因事實」了,我不知道還可以怎麼定義。
我這邊舉不當得利的 利益與損害間必須具有因果關係 這個要件
來當例子
如果以很精準的文字描述
的確同一原因事實為 財產上的損益變動是由於同一原因事實而來
這也是直接因果關係說的定義
王澤鑑老師採此說
(王澤鑑,不當得利,頁39以下,2003年2月)
而在理解不當得利的因果關係時
學說上還有所謂的 非直接因果關係說 以及相當因果關係說
在判斷利益變動的時候
需帶入行為的概念
而 非直接因果關係說 則判斷兩者之間的目的若是互不相涉
則無因果關係
更精準的定義是
「財產上之損益變動若依一般社會觀念認定有牽連關係時,即具有因果關係。」
採取此一見解者 如孫森焱教授、邱聰智教授等。
(孫森焱,民法債編總論(上),頁148-149,2006年9月。)
(邱聰智,民法債線通則(上),頁111,2003年1月。)
所以把利益與損害與行為結合之後
當然就可以討論因果關係
在這邊也可以發現
同一原因事實應該不能插入第二個事實
但如果採用非直接因果關係說來認定因果的時候
就不限於只能由一行為所造成了
--
: ※ 引述《epoche (最終的殉身之道)》之銘言:
: : 標題: Re: [閒聊] 我來做個豪賭吧
: : 時間: Wed May 12 18:16:56 2010
: : 推 hoboks:這樣的說法也對 把原因事實定義成原因 損失與受益都是結果 05/12 19:30
: : → hoboks:如此一來損失受益就沒有一個是原因 05/12 19:31
: 都說是「原因事實」了,我不知道還可以怎麼定義。
我這邊舉不當得利的 利益與損害間必須具有因果關係 這個要件
來當例子
如果以很精準的文字描述
的確同一原因事實為 財產上的損益變動是由於同一原因事實而來
這也是直接因果關係說的定義
王澤鑑老師採此說
(王澤鑑,不當得利,頁39以下,2003年2月)
而在理解不當得利的因果關係時
學說上還有所謂的 非直接因果關係說 以及相當因果關係說
在判斷利益變動的時候
需帶入行為的概念
而 非直接因果關係說 則判斷兩者之間的目的若是互不相涉
則無因果關係
更精準的定義是
「財產上之損益變動若依一般社會觀念認定有牽連關係時,即具有因果關係。」
採取此一見解者 如孫森焱教授、邱聰智教授等。
(孫森焱,民法債編總論(上),頁148-149,2006年9月。)
(邱聰智,民法債線通則(上),頁111,2003年1月。)
所以把利益與損害與行為結合之後
當然就可以討論因果關係
在這邊也可以發現
同一原因事實應該不能插入第二個事實
但如果採用非直接因果關係說來認定因果的時候
就不限於只能由一行為所造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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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0-05-16T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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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0-05-12T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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