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檳榔攤店家,適用勞基法嗎?...20點
想請問一下,我們有個員工(上班時間早上6點到下午3點),做了三天,第四天早上5點多才傳簡訊跟我請假,第五天也沒來下午5點多傳簡訊跟我說他不能做了,後來就沒來了,然後就跟我要薪水,我說沒滿一週不能領薪捏..他現在就傳簡訊跟我說他要領薪水他已經跟勞工局講了….我當然不是計較那一點點薪水,只是說這樣對我們店家很沒保障,如果隨便一個人來應徵,做了幾天,檳榔隨便包、或是對客人態度不佳,這樣我們不是隨便就被整倒了嗎?
網友回覆 3
- Kyle
匿名版大你好...首先解釋檳榔攤店家,是否適用勞基法嗎?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九年一月二十五日台八十九勞動三字第○○○三四八四號函1.查經營販賣檳榔之檳榔攤係屬「其他農畜水產品零售業」,該業依本會八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台八十七勞動一字第○五九六○五號公告,應適用勞動基準法。2.依勞動基準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女工不得於午後十時至翌晨六時之時間內工作。該業若有需要,可向本會申請指定為同法第三十條之一之行業。依上開條文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行業,雇主經工會或勞工半數以上同意後,女性勞工,除妊娠或哺乳期間者外,於夜間工作,不受第四十九條之限制,但雇主應提供完善安全衛生設施。關於你的問題....我當然不是計較那一點點薪水,隨便一個人來應徵,做了幾天,檳榔隨便包、或是對客人態度不佳,這樣我們不是隨便就被整倒了嗎?1.關於工資問題,勞基法罰則規定的相當嚴格,最高可達處以新台幣30萬元,而其罰款不繳者將會移送法院強制執行,是以~個人尊崇你的風度~~~當然不是計較那一點點薪水,這點應是有些雇主必學的風度典範.2.勞工(員工)無故曠職或離職,及違反工作規則或是業務錯失而導致公司有所損失時,公司得以檢據證據資料,透過司法程序要求勞工支付賠償.這��
- David
瞭解一次、多一次的保障。尋找八大行業工作。必須謹慎小心一點。小巴常說:保險跟冒險只差一個字,意義卻是大不同!一通電話、一次詢問。都是為自己的著想。
- Jessica
讓勞工局去處理該給就要給..2011-12-0521:19:15補充:你有沒有幫她家勞健保.應該沒.先準備依筆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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