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機車撞行人
12/16晚上9點多的時候,下雨且天色昏暗,機車(我)車速不超過40,有戴安全帽,未講手機,馬路上突然有行人穿越馬路(兩線道),未在斑馬線上(附近有斑馬線),撐大黑色雨傘,因雨傘遮蔽視線,故行人未看到機車(我),機車(我)看到一個黑色大雨傘,立馬緊急煞車,有閃過去,未撞到行人,但導致行人驚嚇往後撞到後腦,無腦震盪,無外傷,但機車(我)滑行一段距離,有三處明顯挫傷,和膝蓋腫起,右手肘拉傷,行人一直說是機車(我�
網友回覆 5
- Susan
1.行人穿越馬路未在斑馬線上.附近有斑馬線.是肇事主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33條.行人應在劃設之人行道行走.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應靠邊行走.並不得在道路上任意奔跑.追逐.嬉戲或坐.臥.蹲.立.阻礙交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34條.行人穿越道路.應依下列規定.一.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者.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穿越.不得在其一百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2.你未注意前方人車動態.是肇事次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4條.汽車行駛�
- Victoria
大大好,我方(機車)對方(行人)雙方都有肇事責任,我方,(下雨天、天色昏暗),更應該慢行並注意車前狀況;(如果又接進路口,更該減速)對方,(下雨天、天色昏暗),未走行人穿越道,一樣要注意往來車輛;不管雙方,誰是主因、誰是次因;現在的問題是,我方的損害,對方沒有保險可以代為給付;對方的損害,我方有強制險(或第三責任險)給付;還有,刑事責任,(無法抵銷),只能一起不提告;或一起撤回;否則,雙方都要被判刑;至於,民事賠償�
- Ingrid
~行人過馬路要走行人專用的斑馬線「雙黃線車道禁止跨越」你沒有說明該路面的中央標線如果當時位於雙黃線道路那麼該行人要負擔7成的責任反之責任各半因為行人也是違規穿越馬路如果你超速行駛就變成是你的責任比較重「7成」
- Edward Lewis
一百公尺內有行人穿越道,行人主因的機率高些路中有雙黃線,行人也可能主因的機率高些但是你還是可能會有未注意的次因行人沒有強制險可以讓你申請你可能要申請自己的駕傷、其他保險先應急在跟行人協商=(1)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未讓車主因,違規為輔(2)體傷醫療先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傷患的其他保險其他等責任釐清協商和解(3)車損維修零件折舊,工資無折舊=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http://blog.xuite.net/sdman6481/blog/95255816我買�
- Sierra Rose
您好:我介紹公益團體給您,上網搜詢MY權益ITM簡稱:權益保障協會(保障自身權益不受侵害)有一群熱心公益的法律專家來為您爭取權益希望對您有所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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