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問題... - 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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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君將自有摩托車私下售予B君,

B君在付現之後取得了A君準備之過戶資料與車輛,

然而B君卻未立即進行辦理過戶,

事隔五年之後,(期間為B君連續使用)

B君欲執行過戶手續,

雖然A君同意配合,

不過A君因持續積欠各家銀行信用卡款項,

而遭到銀行催討!

B君事後的之上述情形,

擔心是否會影響其過戶的權益!

問題:

1.此時B君若進行財產權的過戶,會否受到阻礙(如銀行)?
若然, B君該如何主張其善意第三人的權益?

2.銀行若得知A君名下還有財產, 可以採取哪些主張以保障其債權?

3.在上述問題中, B君與銀行何者對於摩托車的主張較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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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elly avatarBelly2004-11-27
按照慣例,不久之後,有人會說你op錯版了!!
Delia avatarDelia2004-11-30
op是old post,你應該用po表示"貼"
Freda avatarFreda2004-12-04
我以為是overpass勒....
Xanthe avatarXanthe2004-12-08
sorry~我每次要打po都會打成op 嗚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