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年假遇見排班的問題 - 勞工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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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服務的單位只有2人當班,平時週六為輪職,今年2月1日大年初二年假中剛好遇到週六,理應不排班,至2月8日接序排班下去,但本人同事卻認為要原來順序排班,等於是排到班的人賺到一次休假,請問這種說法合理嗎?有無相關法規規範?煩請了解勞工法規的人幫忙解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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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nna avatarQuanna2014-01-07
連續假期期間是否應繼續輪值,應由單位主管依工作需要決定,輪班人員必須遵從上級規定輪值或暫停輪值
2月1ㄖ適逢農曆正月初二,依法應於次ㄖ補休一ㄖ,當ㄖ輪值者當然可於事後補休一ㄖ
2014-01-06 07:13:15 補充:
勞動基準法
第三十六條 星期例假ㄖ應休假一ㄖ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第二十三條第三項 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ㄖ
二、春節〈農曆正月初一至初三〉
七、農曆除夕
春節自除夕起至初三為法定春節假期四天,適逢週六及周ㄖ,各補休一ㄖ,故,今年春節假期為六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