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是否有規定工作時不得配戴耳掛式耳機聽音樂
如提請知道的大大們幫我解答因為公司最近很多人上班時佩戴耳機聽音樂叫都聽不到沒反應 這樣容易造成工安意外所以想請問是否有相關法規 的規定或是職災案例可以參考
網友回覆 2
- Charlie
您好貴公司是否有在工作規則裡規範,上班時間不得配戴耳機聽音樂?或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之行為?若未規範,似乎比較站不住腳像在作業場所環境因量達85分貝/日 以上,必須配戴必要的防護措施-耳罩、耳塞,這時用一般的音量說話也不易聽到若以防範職業傷害之本意,要求員工上班不得配戴二耳機聽音樂亦無不可,但最好是經由上級主管裁示後公告週知較為理想 勞工安全衛生法第 三 章 安全衛生管理第 18 條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採取左列必要措施:一、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及協調之工作。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工作場所之巡視。四、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五、其他為防止職業災害之必要事項。事業單位分別交付二個以上承攬人共同作業而未參與共同作業時,應指定承攬人之一負前項原事業單位之責任。第 24 條 雇主應負責宣導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之規定,使勞工周知。【勞工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 25 條本法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之協議組織,應由原事業單位召集之,並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協議下列事項:一、安全衛生管理計畫。二、勞工作業安全衛生及健康管理規範。三、安全衛生自主管理之實施及配合。四、從事動火、高架、開挖、爆破、高壓電活線等危險作業之管制。五、對進入密閉空間、有害物質作業等作業環境之作業管制。八、變更管理事項。九、劃一危險性機械之操作信號、工作場所標識 (示) 、有害物空容器放置、警報、緊急避難方法及訓練等事項。一○、使用打樁機、拔樁機、電動機械、電動器具、軌道裝置、乙炔熔接裝置、電弧熔接裝置、換氣裝置及沉箱、架設通道、施工架、工作架台等機械、設備或構造物時,應協調使用上之安全措施。一一、其他認有必要之協調事項。
- Adele
~勞基法上面沒有明文規定~如果是考慮員工工作上的安全~可以規範在公司內部規定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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