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何在?! - 法學

Hedy avatar
By Hedy
at 2004-11-18T14:43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juotung (想飛)》之銘言:
: ※ 引述《CrazyMarc (稟承千年卓絕意志)》之銘言:
: : 同情弱者?那可從來不在我的腦中出現過,成功就是要剝削弱者欺壓弱者
: : 重刑思維是方便統治的手段,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沒錯,那在同情受刑
: : 人之前,怎不想想他們的可恨?事不關己的確什麼話都說的出來,但是即
: : 使是自己的親人,也得看看自己的出力有無回饋,栽贓嫁禍別人會,我就
: : 不會嗎?相對毀滅保證才是真正的平和之道。
: 你所謂的「成功」
: 你以為你是在剝削弱者、欺壓弱者
: 但正好相反
: 你其實是在剝削強者、欺壓強者
強者如果可供剝削欺壓,又如何稱之為強者?矛盾....
: 你剝削強者、欺壓強者,來保護像您這樣的弱者
: 這樣的弱者,在赤裸裸的暴力底下,不堪一擊、立即毀滅,
: 只好靠一張嘴來扭轉乾坤(例如栽贓嫁禍什麼的)
靠一張嘴?栽贓嫁禍能只靠一張嘴?天真....歷來只見強者栽贓弱者
再說,三年前在軍中面對老兵們的赤裸裸的暴力,多少同梯逃兵自殺
我可沒被毀滅,甚至還能毀了比我老十梯的士官....不知道你當過兵沒?
: 用道德、法律等理念來顛倒自然的強弱狀態
: 讓敢於暴力者自以為自己是弱勢。
我可沒有道德法律等等理念,我有的只是馬基維利式的思考
敢於暴力者會自以為是弱勢?只有本來就是弱勢而自以為敢於暴力者才會退縮
: 你似乎深信相對毀滅的保證是真正的平和之道
: 但遇到被您這樣的人所欺壓的人想要以真正的暴力來實現這個毀滅,
: 你又怕了。
: 急著想要用「方便的」統治手段炮製他們、讓他們服服貼貼的
: 為什麼?
: 因為你口中的「互相毀滅的理論」只是打嘴砲,玩假的
: 正因為玩假的
: 所以才敢大棘棘的談毀滅
: 只敢口頭恐嚇
: 真要相互毀滅,卻又怕得要死。
怕嗎?沒怕過,約一天一人一把刀來相對毀滅如何?
怕是一回事
算計利弊得失是另一回事
讓步的人可未必是害怕
多的是其背後的權謀運作
: 這很正常,因為這是弱者的表現。
: 弱者談毀滅是因為怕毀滅
既然怕毀滅又怎麼會談毀滅?
敢談就敢做
: 這樣的「互相毀滅」或許只是一種行為的合理化藉口
: (聽起來頗公平,所以幹起事來理直氣壯)
: 但不是之所行為的真正理由
: 弱者腦袋裡真正想的可能是:
: 「弱者可以毀滅強者、強者不能毀滅弱者,這才是真正的平和之道」
強者不能毀滅弱者,又何來我說的相對毀滅?
弱者如果真能有辦法單方毀滅強者,那強弱之勢早已顛倒
: 更白一點講,就是:
: 「我可以毀滅你,你不能毀滅我,之謂大同」
: 實際的作法說穿了就是:「如何讓強者成為絕對的弱勢?」
: 我沒有說你錯,
: 這樣的作法我覺得沒什麼問題,
: 反正只要有人肯服從,就有人會有權力
: 權力服從關係是實然關係;而非應然關係
: 沒什麼應該不應該的
: 但壞就壞在你權力在手
: 卻忘了你才是弱者、那些敢於暴力的人反而是強者
: 搞到現在,弱者還以為自己是天生的強者
強者可不是敢於暴力者,強者是知道該如何應用暴力,以及在何時應該使用暴力
讓自己擁有暴力,而在用與不用之間獲得最大利益,這才堪稱為強者
: 想要對真正的強者施暴(!)
: 為什麼法律要講道理?
: 正是因為法律是弱者的法律
法律是為弱者而產生的?讀過各國歷史只知道法律是統治者將其行為合理化的工具
: 弱者只能靠講道理來與人周旋
: 使人拳頭不服,但心服口服
拳頭不服,又怎麼會心服口服?
只有利益,才能讓拳頭不服的人願意罷手
如果道德,正義等等騙小孩的東西是正確的
那麼自始即不應該有惡的發生
用不正確的東西去說服人,可能嗎?也許可以說服白痴,但是白癡絕不是強者
: 現在,弱者控制了法律、掌握了「理」的論述權力
: 何以猶不知足,硬要跟強者玩暴力?
弱者可以控制法律?可以掌握【理】的論述權力?
還能跟強者玩暴力?
事實上你所說的不是弱者,而是在強者之上另一個掌握更大力量的強者
姑且稱之為稅金賊
稅金賊對於強者欺壓弱者之抑止
基本上是出自於自己農田裡的農作物怎可讓畜牲侵犯的觀念
: 強者本來是不用講道理的
: 是因為弱者跟他講道理
: 他才有被說服的可能(所以才會有刑罰的一般及特別預防的功能)
: 現在弱者以為自己是強者
: 也想學人不講道理
: 那強者何須跟弱者扯這些五四三的?
: 這樣一搞,只會讓這個保護弱者的法律體系崩潰掉
: 壞人或許可恨、或許可憐
: 但所謂刑法的謙抑性
: 最大的著眼處並不是壞人的可恨、或是可憐
: 而是為了維持這一個高舉理性、崇尚和平的法律體系
: 殺掉壞人、把壞人關起來,只是其次
: 維持這一整個讓人(尤其是強者)希望去講道理的制度,
法律不過是提供一個做與不做的選擇題
它可不管底下的人講不講理
對於既得利益者捍衛其權利的行為,給予合理化正當化的藉口
法律千百條,要用自己搞
: 才是弱者安全的最終保障
: 我們大談刑法謙抑性
: 其實是為了保障好人
: 要您同情他們
: 實是為了你好
刑法謙抑性....還不是害怕自己犯罪被判刑的人搞出來的東西,會講這種東西的人
才是弱者吧
強者怎麼會怕呢?
所謂的強者可不是只長肌肉不長腦袋的笨蛋,那種人只不過是用完即丟的道具
用法律對付強者?可笑....
看看陳大總統吧,能用法律對付他嗎?誰能辦到告訴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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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辯,辯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聖人不積,
既以為人己愈有,既以與人己愈多。天之道,利而不害;聖人之道,為而不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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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法學

All Comments

Carolina Franco avatar
By Carolina Franco
at 2004-11-20T17:18
叭!闖關失敗,心法先記熟再來拿神功密笈
Ina avatar
By Ina
at 2004-11-22T22:18
???? 什麼心法...@@"

計畫成立台灣網路法律中心

Ula avatar
By Ula
at 2004-11-17T17:23
大家好 本人計畫成立台灣網路法律中心 (名稱暫定) 希望能推動國內相關法制之建置 有興趣者請透過http://www.chinalaw.org聯絡 或前往http://tw.club.yahoo.com/clubs/lawpaper/留言 也歡迎提供任何意見以供參考 - ...

人權何在?!

Kama avatar
By Kama
at 2004-11-17T10:24
※ 引述《tallwood (放風箏)》之銘言: : 刑法本著謙抑思想,對於課以「犯罪」的名字,是相當嚴重的,當然要謹慎一點。 : 怎麼可以為了「消滅」犯罪而成為一個用使用「邪惡殘酷方法」的加害體? : 我們今天苛責犯罪人,說他們是禽獸、他們的手段禽獸不如。 : 結果我們也用禽獸、禽獸不如的手 ...

人權何在?!

Irma avatar
By Irma
at 2004-11-16T22:55
※ 引述《CrazyMarc (稟承千年卓絕意志)》之銘言: : ※ 引述《asrser (光)》之銘言: : : 遏阻犯罪!立委提案鞭刑最高處12鞭 : : 【TVBS新聞 程沐真 謝賢?】 : : 有人說治亂世要用重典。在台灣,很多人覺得現在治安越來越敗壞,就有立委已經提案, : : 台灣未來要比照新加坡 ...

人權何在?!

Andy avatar
By Andy
at 2004-11-16T18:44
※ 引述《asrser (光)》之銘言: : 遏阻犯罪!立委提案鞭刑最高處12鞭 : 【TVBS新聞 程沐真 謝賢?】 : 有人說治亂世要用重典。在台灣,很多人覺得現在治安越來越敗壞,就有立委已經提案, : 台灣未來要比照新加坡,刑法裡面多加一項「鞭刑」,只要受刑人出現再犯的狀況,法官 : 可以判他鞭刑,最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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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ph Bay avatar
By Daph Bay
at 2004-11-15T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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