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然侮辱罪合不合理? - 法學
By Tom
at 2009-08-09T01:46
at 2009-08-09T01:46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kaifrankwind (大師兄)》之銘言:
: 恕刪
: OK, 所以應該是我對"社會地會"的理解錯了. 那應該比較像是面子, 而不是名譽.
地位
: 但就算是這樣子好了, 我也不覺得傷害到別人的"面子"應該受罰.
: 用司法資源來保障這種不甚重大的法益, 我覺得有點浪費.
: 我想我應該是比較偏向你說的那種人吧!
這很好啊
身為國民,本來就可以表達自己的政策喜好
不需要什麼好理由的
你甚至不用附理由
: 另外, 我不太懂你為什麼會認為這種法律論證方式很詭異, 不合理也不合法.
: (有法律規定我們要用何種方式論證?)
我解釋一下
我所謂不合法
意思是說,合法的除罪化,途徑只有一種
那就是指出這個法律違憲
你要光從解釋法條,發現有不合理之處,就聲稱應該除罪
只有一個可能,就是聲稱此一法條無合憲解釋的可能性
而你並沒有討論到公然侮辱罪的合憲性問題
不合理,則是要說
法律,很抽象,所以需要解釋
當你解釋過後,發現有不合理之處
你不能直接把矛頭指向法律本身
而應該先檢討你的解釋是否出了問題
有沒有其他合理解釋的可能性?
如果沒有,是否有可能是法律漏洞或法律有意沉默?
所以說,當「社會地位」的解釋,在適用上有疑義
下一步似乎應該是「此一解釋是否有變更的必要」
而非「法律是否應該廢除」
變更慣用的解釋方式,這無論在實務或理論上
也都常常發生
--
法律的亂源:
法官想當神
白癡想當法官
神想裝白癡
http://blog.yam.com/juotung
--
: 恕刪
: OK, 所以應該是我對"社會地會"的理解錯了. 那應該比較像是面子, 而不是名譽.
地位
: 但就算是這樣子好了, 我也不覺得傷害到別人的"面子"應該受罰.
: 用司法資源來保障這種不甚重大的法益, 我覺得有點浪費.
: 我想我應該是比較偏向你說的那種人吧!
這很好啊
身為國民,本來就可以表達自己的政策喜好
不需要什麼好理由的
你甚至不用附理由
: 另外, 我不太懂你為什麼會認為這種法律論證方式很詭異, 不合理也不合法.
: (有法律規定我們要用何種方式論證?)
我解釋一下
我所謂不合法
意思是說,合法的除罪化,途徑只有一種
那就是指出這個法律違憲
你要光從解釋法條,發現有不合理之處,就聲稱應該除罪
只有一個可能,就是聲稱此一法條無合憲解釋的可能性
而你並沒有討論到公然侮辱罪的合憲性問題
不合理,則是要說
法律,很抽象,所以需要解釋
當你解釋過後,發現有不合理之處
你不能直接把矛頭指向法律本身
而應該先檢討你的解釋是否出了問題
有沒有其他合理解釋的可能性?
如果沒有,是否有可能是法律漏洞或法律有意沉默?
所以說,當「社會地位」的解釋,在適用上有疑義
下一步似乎應該是「此一解釋是否有變更的必要」
而非「法律是否應該廢除」
變更慣用的解釋方式,這無論在實務或理論上
也都常常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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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亂源:
法官想當神
白癡想當法官
神想裝白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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