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然侮辱罪合不合理? - 法學

Andrew avatar
By Andrew
at 2009-08-09T18:27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juotung (想飛)》之銘言:
: : : 我覺得「名譽」這兩個字容易引人誤解
: ----------------------------------
: : : 好像就非得是基於什麼事實的評價
: ----------------------------------
: : : 你把它想成「面子」就比較容易理解
: : : 公然侮辱罪保障的就只是我們的面子
: : : 法律禁止我們以某種貶抑的言語公然地表達對他人的敵意與歧視、讓人沒面子
: ^^^^^^^^^^^^^^^^^^^^^^^^^^^^^^^^^^^^^^^^^^^^^^^^^^^^^^^^
: 我作^記號的那一句有看嗎?

你確定那一句話真的是面子的定義嗎?
來玩個造句遊戲好了,「哎呀,我的面子都被你丟光了。」
我這句話裡的面子,是否能用你上面那句話來替代呢?

講白一點,
你那句話究竟是在作侵害行為的描述,或是法益的描述?
你要不要區分一下?

: : 面子是否比名譽更全面涵蓋公然侮辱所要保護的法益?
: : 這些你都缺乏說理,這也就是為何RobertAlexy說你沒有論證的緣故。
: 我作-記號的那兩句有看嗎?

這裡有先後順序的問題,
如果你沒有辦法明確替「面子」定義,它帶來的誤解不會比「名譽」小,
也就是說,你沒有解釋上面那段的問題,這段的問題也是不會解決的。

: : 縱使你上面那段已經充分論證,充其量只是說明「面子」值得保護而已,
: : 可是保護在法律上有民事、行政、刑事三種選擇,
: : 其中刑罰有謙抑性原則,必須是最後的手段,
: : 你沒有說明採取刑罰的必要性何在,
: : 也就是說為何公然侮辱光使用民事或行政不夠,非得用刑事不可,
: : 這部份你未置一詞,所以我才說你結論跳太快。
: 你問我就會講
: 我認為這個問題沒有必要去問

為什麼沒有必要去問?
既然你說我問你就會講,那你就講一下吧。

: 刑法這麼多罪
: 你有一個個去追問他們是否都符合最後手段性嗎?
: 你不會的
: 也沒有論文會去解決這個不是問題的問題

很明白告訴你,我會問。
是否能請你也說一下為什麼這是個不是問題的問題呢?

: 不過,違憲審查時,我們會操作比例原則
: 此時有可能去操作你所說的最後手段性的問題
: 但這也是法律「失效」的條件,並不是法律「成立」的條件

比例原則是實體要件,
法律只要是立法院立的法就會成立,這是程序要件,
你把兩個混在一起談,當然風馬牛不相及。

再者,你這段跟原波問題有何關聯?
現在存在著公然侮辱罪,而原波質疑它立法是否恰當,
我們現在是在討論法律是否違反最後手段(比例原則)的問題,
你提法律是否成立的理由何在?可否說明一下?

: 我的看法是
: 當我要攻擊現狀的時候
: 欠缺必要性可以作為攻擊的正當性的來源,這點沒問題
: 但當我支持現狀的時候
: 必要性這個問題是無意義的
: 因此時他的必要性只在於,他是民主機制的結論

你是先決定要採取攻擊/支持的立場後,再來想攻擊/支持的理由?
也就是說,你先有結論之後,才開始論證?

: 所以,這裡可能要追問一下
: 是先有法條,還是先有法學的理論?
: 刑法的謙抑性、最後手段性
: 到底是每一個法條存在的合理性基礎?
: 還是,反過來
: 刑法有謙抑性、最後手段性,乃是某些學者研究刑法法條之後的結論?
: 所以說,你讀的理論只不過是十九世紀歐陸法學的產物?具有一時一地的特性?

「只不過是十九世紀歐陸法學的產物」,這句話你要導出來的結論是?

: 我支持的說法,是後者
: 廿一世紀的現在,在中華民國這個法域
: 你真的覺得刑罰一定比行政罰更嚴重?
: 刑罰非得是「最後手段」?

中華民國法域啊,那你要不要看一下相關的釋字?
看一下大法官們對刑罰是不是最後手段的意見是如何?
如果你懶得找的話,最近的釋字646理由書可以看一下。

: 所以說
: 你認為,如果公然侮辱的行為以行政罰來保障
: 你的審查密度可以比較低
: 即使它要罰行為人十萬元?

第一個,在刑罰是最後手段的要求下,
如果現行法中行政罰較刑罰為重,那要檢討的是行政罰的立法,
而非就此反推刑罰不具最後手段性。

第二個,即便像你這樣把行政罰跟刑罰扯在一起談,
還是免不了你結論跳太快的事實,
也就是說你原文裡並沒有論證為何公然侮辱不能只使用民事賠償,
而非得用行政罰/刑罰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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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公然侮辱罪合不合理?

Irma avatar
By Irma
at 2009-08-09T02:53
※ 引述《reminiscence ( 記憶回溯 )》之銘言: : ※ 引述《juotung (想飛)》之銘言: : 以上恕刪。 : : 其實妨害名譽的罪名裡 : : 搞不好公然侮辱罪是最典型的 : : 誹謗罪,聞起來反倒有點像妨害秘密的味道... : : 而就是因為許多人(可能包括黃師) : : ...

公然侮辱罪合不合理?

Rae avatar
By Rae
at 2009-08-09T02:17
※ 引述《juotung (想飛)》之銘言: 以上恕刪。 : 其實妨害名譽的罪名裡 : 搞不好公然侮辱罪是最典型的 : 誹謗罪,聞起來反倒有點像妨害秘密的味道... : 而就是因為許多人(可能包括黃師) : 把誹謗罪那種比較接近妨害秘密的類型當作是妨害名譽的典型 : 所以才會認為當一個人坦蕩蕩、行得正坐得 ...

公然侮辱罪合不合理?

Tom avatar
By Tom
at 2009-08-09T01:46
※ 引述《kaifrankwind (大師兄)》之銘言: : 恕刪 : OK, 所以應該是我對and#34;社會地會and#34;的理解錯了. 那應該比較像是面子, 而不是名譽. 地位 : 但就算是這樣子好了, 我也不覺得傷害到別人的and#34;面子and ...

公然侮辱罪合不合理?

Isabella avatar
By Isabella
at 2009-08-09T01:26
推 RobertAlexy:某J那篇文全部都只有結論 毫無論證08/08 11:59 → RobertAlexy:我覺得你不用太過認真 去看黃榮堅老師文章比較實在08/08 11:59 我常常想 其實能跟作者當面問難的作品才有仔細讀的價值 文字並不是很好的溝通工具 這也是學習法學最困難的部份之一(另一個 ...

公然侮辱罪合不合理?

Zanna avatar
By Zanna
at 2009-08-08T08:58
恕刪 OK, 所以應該是我對and#34;社會地會and#34;的理解錯了. 那應該比較像是面子, 而不是名譽. 但就算是這樣子好了, 我也不覺得傷害到別人的and#34;面子and#34;應該受罰. 用司法資源來保障這種不甚重大的法益, 我覺得有點浪費. 我想我應該是比較偏向你說的那種人吧! 另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