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關實證法~
一個有關哲學的笑話
當一個人問:"為何要孝順父母?"
那麼他最需要的不是邏輯的辯證 而是欠揍!
如果今天 社會大眾認為吃狗肉沒什麼
那法律也沒有禁止吃狗肉的必要
如果社會對吃狗肉普遍的觀感是殘忍 缺德的話
有人問"為何不能吃狗肉?"
那麼社會也不會跟他辯論 而是給與道德上的譴責
再假設 若有人認為吃狗肉是合乎公序良俗的
那他就要說明
為何他的公序良俗和一般人的公序良俗不一樣
※ 引述《aak (回不去了)》之銘言:
: 今天和朋友討論一個關於"為何食夠肉 違法"的議題
: 爭點在於 今天憲法保障人民的自由
: 但為何禁止人民選擇吃的自由
: 狗並非保育類動物
: 所以想請問 今天這條法律是要保障怎樣的法益?
: 而與此法律所要保障的法益相較
: 此項立法與人民在受憲法保障人民行動自由的框架下 是否有相抵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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