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家所定"偷竊罰原價10倍"構成恐嚇取財嗎 - 恐嚇取財

Kumar avatar
By Kumar
at 2010-05-15T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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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ormg (...)》之銘言:
: ※ 引述《jasonvlee (jason)》之銘言:
: : 我想把問題拆解來看好了,這樣會有助於抓出最核心的爭點。
: : 甲乙一組,丙丁一組。
: : 正妹電話案例 目擊者案例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1 甲喜歡正妹 丙殺了人
: : 2 乙有正妹電話 丁看到丙殺人
: : 3 甲想要正妹電話 丙不希望丁去告發
: : 4 乙向甲要求拿錢換電話 丁要求丙拿錢換不告發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在上面的對照表,你認為1-4哪個或哪些的不具類比性?原因為何?
: : 黃榮堅還有我的看法,認為在前述關於意思自由的討論脈絡下,1-4都可以類比
: (「喜歡正妹」本身本來就是合法行為,當事人要怎麼橋都是自由,另當別論)
: 目擊者案例乍看之下,黃榮堅的理論不是完全無理。我能抓到黃要表達的思維邏輯了。
: 而且從法感情上,丙要事後嚷嚷被丁恐嚇取財,國民們也不太鳥丙吧~
: 但我們要留意的是法感情vs法邏輯,兩者是否有時被不當的混淆了。因為在目擊者案例,
: 丙的確難以獲得社會同情。
: 現在的關鍵是,黃的思維邏輯在相關案情上,不知是否能有更「普遍」的解釋力。
: 只要能解決我下述疑惑,我其實也可接受黃榮堅的學說。
其實某部分我也可以接受黃的說法,只是看不慣有人打著黃的名號,
對自己的見解這麼的有自信,認為別人絕對無法將之擊倒?
這種自信不知道哪來的。
你媽跟黃知道你這樣賣弄會想哭吧!
: 如果目擊者案例中,丙是成年女子,丁要求不告發的代價,不是要丙做「金錢」的給予,
: 而是與丙來合意性行為;是否妨礙了丙的性自主?不知黃榮堅怎麼看待?
: 還是說,金錢這種利益,目擊者拿了很合理合法,丙拿錢消災啊~
: 但身體這種利益,目擊者拿了不合理不合法,唉喲好色喔不可以?身體自主權耶!
: 但問題是,黃榮堅老大講了半天丙有意思自由的「前提」;這時候又因為「丁好色喔」
: 所以不適用嗎?丙「給錢」的意思自由就承認;「給身體」的意思自由難道就不承認?
: 因為「已經接受了黃榮堅關於自由意志的學說來當『前提』」的話。「合意為性行為」本
: 來就法所不禁(法所禁的相關類型--性交易、未滿16歲等已被排除與此例);所以丙女不
: 能事後控告丙妨礙性自主?
: 而店家跟女竊賊談判的內容,若不是要女竊賊以「金錢」來和解換取不告發,而是要女竊
: 賊合意與店長做性行為,是否不構成妨礙性自主,依照黃榮堅的意思自由的學說的話?
: 有無認識黃榮堅的鄉民幫忙問問看黃呢?
只用手段合不合法來判斷是否成立強制罪、恐嚇取財罪,
一定會有問題的,
我貼一段實務上的判決,
剛好有提到這個爭點。

復按刑法上之恐嚇取財罪,係以將來之惡害恫嚇被害人使其
交付財物為要件,如被害人交付財物,並非因畏怖心所致,
而另有其他企圖者,其恐嚇尚非既遂,最高法院著有29年上
字第2142號、40年台上字第17號、42年台上字第440號、45
年台上字第1450號、50年台上字第389號、51年台上字第746
號、65年台上字第1212號及67年台上字第542號等判例可資
參照。又刑法第346條第1項所謂恐嚇,係凡一切言語、舉動
足以使他人生畏懼心者,均包含在內,同院22年上字第1310
號判例參酌。復惡害內容加害之客體,不限於人之生命、身
體、自由、名譽或財產,凡其足使人生畏怖之心理者均屬之
。且恐嚇取財大抵以揭發隱私或檢舉犯罪,恐嚇他人使其交
付財物,為不揭發不檢舉之交換條件。惟其性質不以違法為
限,例如有告訴權人向犯有親告罪之人,通知其若不付款若
干,必將訴諸法庭課以刑責相恐嚇者,其有告訴權人之告訴
,雖屬合法行為,但以控訴罰辦為恐嚇要挾之手段,而取得
他人之財物,即不能不負恐嚇取財之罪責,或如不重金相酬
,則將登載新聞雜誌攻擊之類,均為適例(褚劍鴻著,刑法
分則釋論下冊第1271、1272頁;梁恆昌著,刑法各論第423
頁;甘添貴著,體系刑法各論第二卷第393頁;林東茂著,
刑法綜覽第316頁;趙琛著,刑法分則實用下冊第942頁;陳
樸生著,刑法各論第349頁)。


這個判決的節錄還剛好就是從郭台銘案裡面抄出來的。
不知道那位語氣很囂張的某人,看到判決在討論這個爭點有何感想呢?
會想挖洞把自己埋起來嗎?
這位某人,願意按照看版的風度道歉嗎?
還是要繼續硬ㄠ呢?

你硬ㄠ我也無所謂啦,我只是鄉民往前站了一點。
--
只有在回鄉的路上
才有童年的真

--

All Comments

Donna avatar
By Donna
at 2010-05-16T15:24
推你一個
Isabella avatar
By Isabella
at 2010-05-17T10:57
推+1
Anthony avatar
By Anthony
at 2010-05-18T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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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Yuri
at 2010-05-21T21:28
好好笑悠 腦XX人快出來面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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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Olive
at 2010-05-23T15:59
開賭盤 腦X會 1.硬凹 2.道歉 3.避不見面 我猜1
Lily avatar
By Lily
at 2010-05-26T15:44
我也猜1
Anonymous avatar
By Anonymous
at 2010-05-31T10:05
+1
Robert avatar
By Robert
at 2010-06-01T05:38
大家都+1我只好再+1 不過我看這位某人不具期待可能性
Candice avatar
By Candice
at 2010-06-03T22:26
自己看錯判決還要無差別亂攻擊 無言了
說錯了 個人覺得她只是去抄壹周刊 根本沒看判決
Candice avatar
By Candice
at 2010-06-05T21:35
拍謝 又說錯了 這樣詆毀到原波 他根本連壹周刊+判決
都沒看
Quanna avatar
By Quanna
at 2010-06-10T09:55
少人押賠率大 我押3
Belly avatar
By Belly
at 2010-06-15T05:16
戰鬥力十足 我壓3
Ivy avatar
By Ivy
at 2010-06-15T07:35
賭盤開一
Charlotte avatar
By Charlotte
at 2010-06-18T17:45
有人要去問一下黃榮堅的意見嗎 XD 文章裡面好多黃榮堅
Valerie avatar
By Valerie
at 2010-06-23T05:34
還在硬凹耶 明明上面都寫這麼清楚 還能扯到恐嚇後的誹謗
Irma avatar
By Irma
at 2010-06-25T19:23
有誰要去跟她說法官對於恐嚇手段不違法的敘述在哪啊
Lucy avatar
By Lucy
at 2010-06-29T22:20
沒關係啦..他要銀舊給他銀..有些人就是輸不起..
Kumar avatar
By Kumar
at 2010-07-03T15:23
推你有風度

店家所定"偷竊罰原價10倍"構成恐嚇取財嗎

Connor avatar
By Connor
at 2010-05-14T21:30
: → Eventis:但是當事人自己也可以對意思自由的侵犯與否加以主張. 05/13 18:07 : → Eventis:被害人如果自願受到這一種惡害告知,他自己也同樣可以處分 05/13 18:10 : → Eventis:掉自己的法益.至於強制罪即便我國並未有德國法中的可非難 05/ ...

店家所定"偷竊罰原價10倍"構成恐嚇取財嗎

Rebecca avatar
By Rebecca
at 2010-05-14T21:14
推 hoboks:我說簡化案例討論 05/14 20:31 → hoboks:而且最後還有請你可以舉其他例子 未必要用此例 05/14 20:32 你一開始拿臧家宜這種錯誤案例亂入,我就說你舉錯例子,叫你去看判決, 你不聽就算了,前面幾篇的推文還繼續拿臧案來扯什麼郭 ...

店家所定"偷竊罰原價10倍"構成恐嚇取財嗎

James avatar
By James
at 2010-05-14T20:47
感覺到最後變成是在討論強制罪了,強制罪中需要正面審查違法性,而其中一個原則就 是關聯欠缺原則,也就是手段與目的欠缺內在關聯,舉例來說就是債權人對債務人說 若不還錢,則要將其犯罪之事抖出來。 在此情形中,黃榮堅老師是認為兩件事都是債務人所應負的義務,所以債權人不成立 強制罪,因為是給債務人多了一條路走, ...

店家所定"偷竊罰原價10倍"構成恐嚇取財嗎

Christine avatar
By Christine
at 2010-05-14T20:12
: 推 hoboks:放大絕勒 都說簡化案例了 還叫我去看判決 不然討論那例 05/13 19:10 連最基本的功課都沒做,就沒資格說別人放大絕。(再說,如果叫學法律的 不要道聽途說,去查判決把案情弄清楚也算大絕,那乾脆就不要來法律板,去 ...

店家所定"偷竊罰原價10倍"構成恐嚇取財嗎

Zanna avatar
By Zanna
at 2010-05-13T16:31
我承認已經十年沒有翻教科書了,不過大家引的好像也不是最近的版本, 所以就先假設我沒有漏失什麼新的學說。 : → Eventis:我並沒有打算逸脫and#34;意思自由and#34;這個部份,事實上這兩種情況都 05/13 04:21 : → Eventis:會干預意志(同樣的黃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