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是申張正義用的... - 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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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anyuchiu (wanyu)》之銘言:
: 我妹於高速公路下,被沒有通行權的摩托車給撞了...對方要八十幾萬,可是調解委員說
: 十三萬...因我妹公事忙...所以想說倒霉...想賠錢了事...可是對方不要...今天看判決
: 被判三個月,我不知是不是這社會病了...我妹守交通規則有事...沒守交通規則的還可
: 以獲得理賠...我現在才深覺...司法不公...司法有問題...
: 我們要怎麼教育我們的下一代要守交通規則...唉...唉...唉...
: 我問過別人...人家說這種case在已開發國家我們一定無罪...
: 但是台灣司法為什麼會這樣咧...跟不上已開發國家...

這個版上大家討論的面向比較是通案的,而不是個案的
所以建議原po還是要找專業的機構尋求諮詢


判決書我看了

RobertAlexy說得沒錯
我也認為這個案子當時有律師幫忙的話
可能還可以有所轉圜

重點在於兩個
其一,被告唯一的抗辯是訴諸原告的與有過失
但這個抗辯在目前的法律實務上是不被認可的
其二,被告與原告未達成和解



值得玩味的是
當待證的問題是「被告有無過失」時
像以下這樣的抗辯是不會被接受的:


X
原告違反交通規則 -----> 被告無過失

理由在判決書裡也表明得很清楚
因為這兩者中間沒有必然的關聯性



但只要稍加修改
以下這樣的抗辯就是ok的:


O
原告違反交通規則 -----> 原告的行動出乎被告或一般人的預料之外

O
-----> 被告無過失


因為這樣的論證就不訴諸違反交通規則與過失之間的必然聯結
而直接針對當場發生的因果做抗辯


如果朝這個方向去論證
法官要判對方勝訴
說理上就沒那麼容易
不像現在這麼理所當然


不過說是這麼說啦
以本案來說
沒跟對方達成和解
我想法官要判無罪也判不太下去
這是很現實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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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亂源:
法官想當神
白癡想當法官
神想裝白癡
http://blog.yam.com/juot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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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azel avatarHazel2009-05-17
不是我們不合解,是對方不合解...因為他們覺得法院的調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09-05-18
解委員,以法院的方法調解的13萬多太少了...但是調解委
Hedda avatarHedda2009-05-20
員說,那是法官會認定的行情 ...我方是同意付13萬多的..
是對方不要...那我們也沒辦法呀...
Enid avatarEnid2009-05-21
可是為什麼判我們這麼重的罪...才會心中不甘...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09-05-23
所以謝謝您的意見,我會將網友們寶貴的意見全部整理,交
Emily avatarEmily2009-05-24
給專業律師處理,謝謝大家的關心。
George avatarGeorge2009-05-26
目前在找律師中,請大家幫忙推薦律師,個人資料請留信箱
Kyle avatarKyle2009-05-28
中,謝謝大家。
Donna avatarDonna2009-05-29
所以最後是否還需賠錢?還是要等民事判決?
Vanessa avatarVanessa2009-05-31
目前上訴中...有後續再與您們分享...
Joseph avatarJoseph2009-06-01
為了公平正義,我們會奮戰到底的...因為沒違法怕什麼...
Hazel avatarHazel2009-06-03
我有兩個疑點1.案發當時那名女士可以自己走上救護車,而且
Hardy avatarHardy2009-06-04
救護車應該不是那名受傷女士叫來的吧 2.打電話跟你們要80萬
Leila avatarLeila2009-06-06
的是她的兒子,卻不是她本人,既然她先前有能力自己走上車又
Brianna avatarBrianna2009-06-08
只要住一般病房,為何卻還要索賠過分金額? 所以,我覺得此
Anthony avatarAnthony2009-06-09
案,疑似假車禍真詐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