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是申張正義用的... - 法學
By Lucy
at 2009-05-15T10:47
at 2009-05-15T10:47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wanyuchiu (wanyu)》之銘言:
: 我妹於高速公路下,被沒有通行權的摩托車給撞了...對方要八十幾萬,可是調解委員說
: 十三萬...因我妹公事忙...所以想說倒霉...想賠錢了事...可是對方不要...今天看判決
: 被判三個月,我不知是不是這社會病了...我妹守交通規則有事...沒守交通規則的還可
: 以獲得理賠...我現在才深覺...司法不公...司法有問題...
: 我們要怎麼教育我們的下一代要守交通規則...唉...唉...唉...
: 我問過別人...人家說這種case在已開發國家我們一定無罪...
: 但是台灣司法為什麼會這樣咧...跟不上已開發國家...
這個版上大家討論的面向比較是通案的,而不是個案的
所以建議原po還是要找專業的機構尋求諮詢
判決書我看了
RobertAlexy說得沒錯
我也認為這個案子當時有律師幫忙的話
可能還可以有所轉圜
重點在於兩個
其一,被告唯一的抗辯是訴諸原告的與有過失
但這個抗辯在目前的法律實務上是不被認可的
其二,被告與原告未達成和解
值得玩味的是
當待證的問題是「被告有無過失」時
像以下這樣的抗辯是不會被接受的:
X
原告違反交通規則 -----> 被告無過失
理由在判決書裡也表明得很清楚
因為這兩者中間沒有必然的關聯性
但只要稍加修改
以下這樣的抗辯就是ok的:
O
原告違反交通規則 -----> 原告的行動出乎被告或一般人的預料之外
O
-----> 被告無過失
因為這樣的論證就不訴諸違反交通規則與過失之間的必然聯結
而直接針對當場發生的因果做抗辯
如果朝這個方向去論證
法官要判對方勝訴
說理上就沒那麼容易
不像現在這麼理所當然
不過說是這麼說啦
以本案來說
沒跟對方達成和解
我想法官要判無罪也判不太下去
這是很現實的問題
--
法律的亂源:
法官想當神
白癡想當法官
神想裝白癡
http://blog.yam.com/juotung
--
: 我妹於高速公路下,被沒有通行權的摩托車給撞了...對方要八十幾萬,可是調解委員說
: 十三萬...因我妹公事忙...所以想說倒霉...想賠錢了事...可是對方不要...今天看判決
: 被判三個月,我不知是不是這社會病了...我妹守交通規則有事...沒守交通規則的還可
: 以獲得理賠...我現在才深覺...司法不公...司法有問題...
: 我們要怎麼教育我們的下一代要守交通規則...唉...唉...唉...
: 我問過別人...人家說這種case在已開發國家我們一定無罪...
: 但是台灣司法為什麼會這樣咧...跟不上已開發國家...
這個版上大家討論的面向比較是通案的,而不是個案的
所以建議原po還是要找專業的機構尋求諮詢
判決書我看了
RobertAlexy說得沒錯
我也認為這個案子當時有律師幫忙的話
可能還可以有所轉圜
重點在於兩個
其一,被告唯一的抗辯是訴諸原告的與有過失
但這個抗辯在目前的法律實務上是不被認可的
其二,被告與原告未達成和解
值得玩味的是
當待證的問題是「被告有無過失」時
像以下這樣的抗辯是不會被接受的:
X
原告違反交通規則 -----> 被告無過失
理由在判決書裡也表明得很清楚
因為這兩者中間沒有必然的關聯性
但只要稍加修改
以下這樣的抗辯就是ok的:
O
原告違反交通規則 -----> 原告的行動出乎被告或一般人的預料之外
O
-----> 被告無過失
因為這樣的論證就不訴諸違反交通規則與過失之間的必然聯結
而直接針對當場發生的因果做抗辯
如果朝這個方向去論證
法官要判對方勝訴
說理上就沒那麼容易
不像現在這麼理所當然
不過說是這麼說啦
以本案來說
沒跟對方達成和解
我想法官要判無罪也判不太下去
這是很現實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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