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功用只有規制跟管理嗎? - 法學
By Andrew
at 2010-03-12T16:48
at 2010-03-12T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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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貼一些對方表示的意見好了,這樣應該會比較清楚
不能虐待动物,当然也是和资源分配有关,因为动物也是世界上的一种资源,无论是作为自然资源(环保),还是作为生活资源(宠物、食品),都需要保障这种资源不被加以恶意的破坏,以保障这种资源的长久拥有。因此,法律要对此作出相应的规定。以免因人类的虐待,捕杀而导致这种资源的毁灭。这不是出于资源分配的考虑又是什么?我从来没有和任何人吵架的意思,但这不代表某些人可以自己定义法律的意义,否定其本质啊。这些严格来说根本不是我的看法,而是长久以来形成的常识,任何法律(包括婚姻法)的制定,都是为了抑制(过欲)和管理(资源),难道
你学的法律没有这个内容吗?那我倒真要怀疑,要么是台湾的法律系学科出了问题,要么可能是你没有好好听讲。还是说你现在没有学到这一点。
道德不为任何东西服务?嗬嗬,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你会如此执著,如果按照你的看法,大概道德是神创造的,是自己落在我们身边的。不知道为什么大家要尊重私有财产,世界上的东西还分谁的私有物,你做的,我拿来直接用又有什么不可?你的东西就是我的东西,对吗?你知道原始社会进化为奴隶社会的一条重要标准是什么?是不是出现了私有财产?出现了私有制这个概念?私有制用什么来维护,为什么不能把别人私有的东西拿过来自己用,这与道德无关么?经济效益并不代表全部资源,资源分为很多,有自然资源,社会资源,生活资源。不作为生活资源,但不一定它的
自然资源位置就不存在啊,出于保护自然,或者维护社会资源的考虑,又怎么了?你看问题只能一个个单摆幅割的看么?那这样的话,要想给你解释清楚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人权保障又是什么?不是对行政资源的合理分配么?嗯?资源又不是仅仅是经济物质,生活形态再不同,对于这种资源分配的目的和根本会有差异么?我不会和你在这个问题上有什么“共识”,因为那根本是对法制的误读。连目的和手段都分不清楚地表现。我怎么可能在这个问题上与你共识呢?就好像我说吃饭是为了活着,你非要证明吃这个饭和吃那个饭饱腹度不一样,最后要证明,吃饭不是为了活着,我可能和你一致么?
他也覺得人權是資源分配,說實話我已經搞不懂他的資源到底定義是啥了
--
不能虐待动物,当然也是和资源分配有关,因为动物也是世界上的一种资源,无论是作为自然资源(环保),还是作为生活资源(宠物、食品),都需要保障这种资源不被加以恶意的破坏,以保障这种资源的长久拥有。因此,法律要对此作出相应的规定。以免因人类的虐待,捕杀而导致这种资源的毁灭。这不是出于资源分配的考虑又是什么?我从来没有和任何人吵架的意思,但这不代表某些人可以自己定义法律的意义,否定其本质啊。这些严格来说根本不是我的看法,而是长久以来形成的常识,任何法律(包括婚姻法)的制定,都是为了抑制(过欲)和管理(资源),难道
你学的法律没有这个内容吗?那我倒真要怀疑,要么是台湾的法律系学科出了问题,要么可能是你没有好好听讲。还是说你现在没有学到这一点。
道德不为任何东西服务?嗬嗬,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你会如此执著,如果按照你的看法,大概道德是神创造的,是自己落在我们身边的。不知道为什么大家要尊重私有财产,世界上的东西还分谁的私有物,你做的,我拿来直接用又有什么不可?你的东西就是我的东西,对吗?你知道原始社会进化为奴隶社会的一条重要标准是什么?是不是出现了私有财产?出现了私有制这个概念?私有制用什么来维护,为什么不能把别人私有的东西拿过来自己用,这与道德无关么?经济效益并不代表全部资源,资源分为很多,有自然资源,社会资源,生活资源。不作为生活资源,但不一定它的
自然资源位置就不存在啊,出于保护自然,或者维护社会资源的考虑,又怎么了?你看问题只能一个个单摆幅割的看么?那这样的话,要想给你解释清楚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人权保障又是什么?不是对行政资源的合理分配么?嗯?资源又不是仅仅是经济物质,生活形态再不同,对于这种资源分配的目的和根本会有差异么?我不会和你在这个问题上有什么“共识”,因为那根本是对法制的误读。连目的和手段都分不清楚地表现。我怎么可能在这个问题上与你共识呢?就好像我说吃饭是为了活着,你非要证明吃这个饭和吃那个饭饱腹度不一样,最后要证明,吃饭不是为了活着,我可能和你一致么?
他也覺得人權是資源分配,說實話我已經搞不懂他的資源到底定義是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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